婚后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后赠与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赠送给自己的子女,若没有公证说明该房屋是赠予夫妻双方的,则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馈赠,属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
一、离婚时房产怎么产权对半
离婚时要使房产产权对半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1. 婚后共同购买: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属于,离婚时一般可直接主张产权对半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将房屋拍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平分。
2. 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常是按照增值比例进行合理分割,以实现相对公平的产权利益对半。
3. 父母出资购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能对半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此份额进行相应分割。
二、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算首套
离婚后分割房产认定为首套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离婚时将房产全部分割给一方,另一方名下无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那么另一方再购房通常算首套。比如两人婚后买了一套房,明确房子归一方,另一方名下既无房产权属登记信息,也无房贷记录,此时其购房算首套。
若婚前一方,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贷款方,另一方名下无房且无未结清房贷,另一方再购房算首套。但要是房产分割后,非主贷人虽名下无房,却有共同还贷记录且贷款未结清,部分银行可能会认定其再购房不算首套。
各地政策对的认定标准有差异,有些地区采用“认房不认贷”,即只看名下有无房产;有些采用“认贷不认房”,关注有无房贷记录;还有“认房又认贷”的。因此,离婚分割房产后认定首套要以当地政策和银行规定为准,可提前咨询当地部门和贷款银行。
三、的房产离婚怎么判决
公证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判决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不参与分割,仍归公证权利人所有。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公证的个人财产证明效力更强。
若房产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遵循以下分割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分割时会适当考虑情况及女方利益。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比如房产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便于一方工作生活等。一般会通过协商或竞价等方式确定房产归属,获得房产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产所有权,可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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