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时间应当怎样确定

普法百科8小时前1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时间应当怎样确定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其成立需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出借人提供借款两个要件。其成立时间按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合同成立。这里强调“收到”,只有借款人实际拿到现金,合同才成立。

第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合同成立。资金进入借款人账户,意味着借款已实际交付,合同此时成立。

第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合同成立。借款人合法取得票据权利,就相当于获得了借款,合同随之成立。

第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合同成立。借款人能实际支配账户资金,借款即完成交付,合同成立。

第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合同成立。只要双方约定了交付方式且已实际履行,合同便成立。

二、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什么呢

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依据不同情形确定。

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如果是同一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多笔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尽管债务是分期履行,但本质上属于同一笔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从最后一期届满起算更有利于保护利益,也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目的。

若各期债务具有相对独立性,不是基于同一借款合同约定,而是分别订立合同约定不同借款及还款期限,则每一期债务的诉讼时效分别从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为此时各笔债务在合同依据、权利义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应分别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此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债权人向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个人之间的借款利息应该怎样计算呀

个人之间借款利息计算需依据不同情形。

若双方约定了利息,且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利息按照约定利率计算。比如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本金10万,那一年利息就是10万×10%=1万。

若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一般不予支持。

若借贷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自然人之间借贷的,法院不支持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利息由法院结合合同内容,并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若借款人提前还款,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另外,逾期利息方面,若有约定从约定,但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可按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若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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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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