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我能立刻甩手走人吗?律师给你说透这事儿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老铁们,是不是有时候觉得公司不给你交社保,心里憋着一股火,想当场辞职走人?但又担心这么一走,工资拿不到还反被公司倒打一耙?别急,今天我就以律师的身份,给你捋一捋这里面的门道。

咱得明确一点: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换句话说,公司不给你交社保,你完全有权立刻辞职,而且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不交社保,我能立刻甩手走人吗?律师给你说透这事儿

但这“立刻辞职”可不是随便甩一句“我不干了”就完事,你得做好这几步:第一,收集证据,比如工资条(显示未扣社保)、社保查询记录、与hr或老板沟通的聊天记录或邮件,这些都能证明公司没尽到法定义务。第二,书面通知公司,最好通过邮件或快递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写清楚辞职原因是“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这样既正式,又避免公司事后扯皮说你无故旷工。

有一点你得留意:如果你只是因为公司偶尔漏缴一个月,或金额有偏差,可能不算严重违法,但如果是长期、根本性不交,那你的辞职就是合法合理的,而且公司还得给你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员工辞职的,公司应当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但现实中,有些公司会耍赖:比如说你“自愿放弃社保”——别信!这种承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交社保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还有的公司威胁扣工资或不给离职证明,这也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遇到这情况,别冲动直接走人,先悄悄收集证据,再发书面通知,如果公司拒付补偿或工资,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社保是你的合法权益,不是公司的“施舍”,必要时找专业律师咨询,别自己硬扛。


相关法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小编总结

说到底,公司不交社保,你不是“能不能走”,而是“该怎么有理有据地走”。社保是劳动者的护身符,更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咱不惹事,但遇事也别怕事,擦亮眼睛、留好证据,该维权时绝不手软,职场路上,法律就是你最硬的底气!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如果身边有朋友正纠结这事儿,转发给TA,关键时刻能撑腰!

不交社保,我能立刻甩手走人吗?——律师给你说透这事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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