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诉讼?普通老百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行政诉讼到底是什么? 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比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从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该行政行...
先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即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常见情形包括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纳税争议案件,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限制集中或禁止集中决定案件等。
在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行政复议前置有着明确的规定和适用情形。
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例如,甲村与乙村就某片山林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争议,政府作出了确认该片山林归乙村所有的决定,甲村若对此决定不服,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比如,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就必须先按照规定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之后才能进行行政诉讼。
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限制集中或禁止集中决定案件:依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和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的决定不服的,经营者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的设置,一方面可以发挥行政机关专业性强、效率高的优势,及时解决部分行政争议;另一方面也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多一层的救济途径,确保争议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法律解析: 先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即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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