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上交老婆,社保却断了缴?别让爱成了法律风险!

普法百科34秒前1

老张最近有点烦,每个月工资一到账,立马乖乖转给老婆,美其名曰“家庭财政统一管理”,可前两天生病去医院,想用医保卡结算时却傻眼了——账户停缴已久,根本无法使用!一番追问才知道,妻子为了“多攒点钱”,竟偷偷把他社保给停缴了。“都是为这个家好呀”,妻子委屈巴巴的一句话,让老张噎得说不出话来…

这场景是不是似曾相识?不少家庭都选择由妻子掌管财政大权,这本是夫妻恩爱的体现,但当“理财高手”妻子遇上“社保无用论”的认知偏差,很可能亲手埋下重重隐患,表面上是节约了每月千余元的支出,实则可能让整个家庭暴露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之中。

工资上交老婆,社保却断了缴?别让爱成了法律风险!

以案说法:王先生的教训令人警醒

2022年,浙江台州就审理过一起真实案例,王先生长期将工资交由妻子管理,妻子连续三年未为其缴纳社保,后王先生不幸遭遇工伤,却因社保断缴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付,公司将责任推给王先生个人,王先生将妻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工资卡交由妻子管理,但王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责任关注自身社保缴纳情况,最终判决王先生自行承担30%责任,妻子承担70%赔偿责任,一场“为家好”的省钱举动,最终让家庭付出了十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这些法律规定你需要了解

  1.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社保缴纳涉及个人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损害另一方社会保障权益。

  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律师总结:夫妻理财需有“法治思维”

作为律师,我想对夫妻们说:恩爱不是简单的“钱归谁管”,而是共同规划、相互负责,给出三点建议:

第一,夫妻可协商理财方式,但保障优先,社保是法定义务更是基本保障,绝不能为省钱而断缴,医保、养老、工伤等保障一旦缺失,可能造成数十倍损失。

第二,建立家庭财务透明机制,谁管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清楚资金流向,定期一起查看社保缴纳情况,共同决策大额支出。

第三,培养法律风险意识,婚姻需要经营,更需要法律底线思维,看似“为家好”的决策,可能正在侵犯配偶合法权益。

婚姻是两个人共建的港湾,既需要感性温暖,也需要理性规划,别忘了,真正的爱是让对方未来更有保障,而不是为眼前小利埋下隐患,下次发工资时,不妨和爱人一起坐下,好好规划一下这份“爱的保障”吧!

工资上交老婆,社保却断了缴?别让爱成了法律风险!,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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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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