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拖欠绩效工资,我被迫离职能维权吗?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在深圳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一个很多打工人可能都遇到过,或者担心遇到的问题:如果公司拖欠绩效工资,咱们被逼得没办法只能离职,这种情况下能维权吗?能拿到补偿吗? 在深...
深圳公积金并非不用办卡了,但从2018年11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不再制发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可使用已有的符合条件的银行卡作为公积金业务银行卡,无需专门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在过去,深圳职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通常需要办理公积金联名卡,这张卡兼具公积金账户和银行借记卡账户的功能,方便职工查询公积金信息以及办理提取等业务。随着业务的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推进,深圳公积金业务办理模式有了变化。
自2018年11月1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制发公积金联名卡。职工若要办理公积金业务,可以使用本人名下符合要求的银行卡。这些银行卡需为在深圳市内银行网点开设的I类户借记卡,且支持跨行转账。常见的中、农、工、建、交、中信、平安、招商、兴业、民生、广发、光大等银行的借记卡都在适用范围内。
这一举措给职工带来了诸多便利。一方面,职工无需专门前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职工可以直接使用自己已有的银行卡,避免了额外卡片管理的麻烦。这也与当前数字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趋势相契合。
不过,对于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该卡仍然可以正常使用,继续作为公积金业务的关联银行卡。并且,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等业务时,只需按照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银行卡信息即可,公积金中心会将相应款项直接转至该银行卡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法律解析: 深圳公积金并非不用办卡了,但从2018年11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不再制发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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