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以为的盖完=能住,其实是法律上的还没出生

普法百科35秒前1

“房子盖完了就能交房?验收不通过,开发商嘴上说‘已竣工’,你收的可能是张废纸!”——别被“竣工”两个字骗了,真正的法律防线,藏在那张白纸黑字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里

朋友常问我:“律师,我家楼盘广告写‘2024年6月全面竣工,喜迎交付’,结果钥匙一拿,墙面开裂、地暖不热、消防通道堆着建材……开发商还理直气壮:‘我们早过了竣工验收!’——这到底算不算数?”

一、你以为的盖完=能住,其实是法律上的还没出生

我反问一句:您见过开发商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给您过目吗?
没有。
那恭喜您,您手里的“竣工”,大概率只是工地围挡上的一行喷漆字,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竣工”。

真正的竣工验收,不是施工单位拍拍胸脯说“活儿干完了”,而是五方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共同签字确认+质监站现场核查+住建部门最终备案的闭环程序,缺一环,带病出生”——表面光鲜,内里违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工程只有同时满足四个硬条件,才算法定竣工:

✅ 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全部完成;
✅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比如隐蔽工程影像、钢筋检测报告、防水闭水试验记录);
✅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不是“据说买了”,是实验室盖章的真报告);
✅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注意:是“分别签署”,不是凑在一张纸上集体画押)。

最关键是最后一道闸门——建设单位必须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4条),没备案?等于没上户口——房子再漂亮,法律上仍是“黑户”。


以案说法|杭州某高端住宅项目:387户业主拒收房,只因一张“查无此备”的备案回执

2023年,杭州余杭某楼盘举行集中交付,开发商提前群发短信:“尊敬的业主,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即日起办理交房手续。”

但业主代表委托律师调取备案信息时,发现:
🔹 杭州市住建局官网“竣工验收备案查询系统”中,该项目备案状态为“未受理”
🔹 区质监站出具的《监督报告》明确记载:“2023年8月12日现场抽查发现:地下车库消防泵房未通电、电梯机房无应急照明、部分楼层防火门闭门器缺失——整改完成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而开发商提供的所谓“五方验收意见书”,监理单位签章日期竟早于质监站整改通知发出日——时间逻辑断裂,涉嫌倒签。

结果:387户业主集体暂缓收房,同步向住建部门实名投诉,住建局7日内立案,责令暂停交付,并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42万元,同时将该项目列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黑名单。

案子落幕没有大道理,只有一个朴素真相:竣工验收不是内部会议纪要,而是面向全体业主的法定公示程序,你没看到备案号,就等于没发生。


法条链接|划重点,这些不是“参考条款”,是你的维权铁证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注:司法实践中,“未经备案即交付”虽不直接等同于“主体结构不合格”,但已被多地法院认定为“不具备法定交付条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甚至解除合同)


律师总结|三句话,记牢,关键时刻能救命

“竣工”不是口头禅,是备案号——请一定在收房前,登录当地住建局官网,输入项目名称或备案号(通常由开发商提供),亲手查一次“是否已备案”,查不到?别签字,别验房,更别交物业费。
验收文件要看原件,不看复印件、不看PPT、不看宣传册,重点盯三个签字页:监理单位独立签署页、设计单位独立签署页、以及住建部门盖红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首页,少一页,就少一道法律保险。
别怕“得罪人”,开发商拖延备案,往往藏着隐蔽瑕疵——可能是规划变更未报批、人防工程未验收、甚至土地出让金欠缴,你依法拒收,不是找茬,是在帮全体业主守住最后一条安全线。

房子是普通人半生积蓄换来的“不动产”,但它首先得是法律承认的“合格物”。
验收不是流程终点,而是你作为业主真正开始行使权利的起点。
别让“已竣工”三个字,成为你维权路上第一块绊脚石。

(本文系作者一线办案手记整理,案例脱敏处理,条款援引截至2024年6月现行有效版本,转载请注明出处,尊重原创即是守护法治微光。)

一、你以为的盖完=能住,其实是法律上的还没出生,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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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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