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法律规定的最低赔偿标准
一、工伤法律规定的最低赔偿标准 标准包含多个项目,没有一个简单统一表述的最低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
高铁能带火机吗?安检被拦下当场没收,还被记入铁路征信?真相很多人真不知道!——一位常坐高铁的律师朋友,上周在南京南站被拦下后,掏出打火机时手都在抖
上个月,我陪客户去合肥谈项目,返程买的是G7632次,15:20南京南发车,过安检时,他顺手把口袋里那个银色Zippo摸出来想点烟(其实还没点,就只是……习惯性掏了一下),结果机器“嘀”一声亮红灯。
安检员没说话,直接伸手:“麻烦这个交一下。”
他愣住:“就一个打火机?不点火,也不漏气,我带了十年了……”
安检员只回了一句:“您看头顶的电子屏——‘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白底红字,第3条。”

他交了,没吵,但全程沉默,后来在车厢里问我:“律师,这算不算滥用职权?我连火都没打着,它又不是汽油桶。”
我看着窗外飞驰的田野,没马上答,因为这个问题背后,藏着三重逻辑:安全红线、法律授权、还有普通人最容易忽略的“行为推定”规则。
去年底,杭州东站发生过一起真实案例:
一位摄影爱好者老张,常年携带专业设备,某次包里有两枚防风打火机(用于户外调试灯具),过安检时未主动申报,安检员开包检查发现后,按《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处理——没收+口头警告。
但关键在后续:他当月第三次在不同车站被查出同类物品,铁路公安依据《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第8条,将其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有效期1年。
后果?一年内无法通过12306APP购票(需窗口人工核验)、不能享受候补、优先改签等服务,连带影响子女报考部分铁路系统岗位的政审环节。
⚠️注意:这不是“吓唬人”。
铁路征信系统已与国家公共信用平台联网,一次看似微小的“我就带个火机”,若重复发生,可能成为你未来三年出行、甚至求职路上一道静默却真实的门槛。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强行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国铁集团公告〔2023〕4号)第二类“禁止携带物品”第3项:
“打火机(含充气式、一次性、防风式、煤油式等所有类型)、火柴、点烟器等点火器具,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
(划重点:没有“未使用”“未充气”“仅装饰”等例外条款,只要它是设计用于点火的器具,即属禁止之列。)
▶补充冷知识:
电子点烟器(如USB充电式)、喷雾型点火剂、甚至某些带LED火焰效果的钥匙扣(内置微型点火模块),近年也陆续被各地铁路公安列为“新型隐性火源”,现场判定权在安检员——不是看你有没有点着,而是看它“能不能点着”。
很多朋友说:“我坐了十年高铁,每次都带打火机,从没被拦过。”
——这恰恰是最危险的认知。
铁路安检不是“抓概率”,而是“守阈值”,就像医生不会因为病人今天没发烧,就撤掉监护仪,每一次成功拦截,都是对那0.001%可能性的敬畏。
📌给您的三个实操建议:
✅出发前3分钟自检口诀:“火、刀、压、液、毒”——火(打火机/火柴)、刀(超过6cm刀具)、压(压力罐装物品)、液(超100ml液体)、毒(含酒精浓度>70%的消毒喷雾)。
✅替代方案很成熟:高铁车厢每节都有专用吸烟区(仅限普速列车,且高铁全列禁烟无例外);如需点烟,建议改用酒店/车站外提前点燃的电子烟(不含点火装置),或干脆戒掉“临上车点一支”的习惯。
✅被拦下时,别争辩,要留痕:若安检员未出示依据或态度失当,可礼貌要求查看电子屏目录原文,并用手机录下公示内容(非拍人),维权靠证据,不是靠嗓门。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
我们尊重每位旅客的便利需求,但更敬畏那列以350公里时速穿山越岭的钢铁长龙——它载着1500人的生命,也载着整个社会对“确定性安全”的托付。
所谓文明出行,不是不犯错,而是愿意为0.1%的风险,主动让渡100%的随意。
——高铁可以快,但安全,永远只允许“慢半拍”的谨慎。
(文末小贴士:下次进站前,摸摸口袋,如果指尖碰到了金属冰凉的一角……
请把它,轻轻留在安检筐外,那是对旅程最温柔的负责。)
撰文|陈砚 律师
执业领域:交通行政合规|旅客权益保护|公共安全法实务
(本文为原创首发,转载需授权并标注出处)
高铁能带火机吗?安检被拦下当场没收,还被记入铁路征信?真相很多人真不知道! ——一位常坐高铁的律师朋友,上周...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