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交社保,我可以立马辞职走人吗?
老张在公司干了三年,最近发现公司压根没给他交社保,他越想越憋屈,忍不住问我:“律师,这班我真是一天都不想上了!能不能直接甩手不干?”
这问题太典型了。
很多人以为,“单位不交社保”只是个钱的问题,忍一忍就算了,但其实,这直接踩到了劳动法的红线,一句话总结:单位不给你缴社保,你不仅可以离职,还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不交社保,不只是“少点钱”那么简单
社保不是“单位给你的福利”,而是法定义务,它背后关联的是你未来的养老、看病、生育、失业等等保障,单位不交,表面上好像你每个月到手工资多了几百,但实际上,损失最大的是你自己。
比如医保:一旦断缴,下个月生病就不能报销;
比如养老:缴费年限直接关系到你未来能拿多少退休金;
比如生育保险:没连续缴费,生孩子的几万块津贴可能就没了。
更关键的是,单位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它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不交社保到底能不能直接离职?
能,而且法律支持你这么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注意看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白纸黑字写在这里,也就是说,公司不交社保,你已经拿到了法律的“离职通行证”。
但要注意,最好不要说走就走。
虽然法理上你站得住脚,但实操中建议你:
- 先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去社保局打印)、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或邮件,证明公司确实未缴社保;
- 发一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明确写清楚:“因贵单位未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我依法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 办理工作交接,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这样做,既合法,又避免被公司反咬一口说你“旷工”或“擅自离职”。
离职了,还能要求什么?
除了顺利离职之外,你还可以主张:
- 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
- 补缴社保:要求单位把你在职期间欠缴的社保全部补上。
如果单位不肯给,别犹豫,直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一告一个准。
法律依据一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小编总结一下:
单位不交社保,不是你忍一忍就能过去的事——它是压垮信任的最后一根稻草,你不是在“闹离职”,而是在依法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职场是双向的,单位对员工连最基本的保障都不愿承担,那这样的工作,不留也罢。
你的劳动值得被尊重,你的保障也必须依法到位。
如果正面临这样的问题,冷静取证、依法操作,该是你的,一分都不能少。
希望每一个认真工作的人,都能被合法、公平地对待。
个人不交社保,我可以立马辞职走人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