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公司要把证明拿走吗

一、工伤出院公司要把证明拿走吗

公司不应拿走工伤出院证明。

从证据角度看,工伤出院证明是职工遭受工伤及治疗情况的重要证据。职工自身需要留存该证明用于后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确定赔偿等事宜。例如,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部门需要依据出院证明判断受伤情况、治疗过程等相关信息,职工持有出院证明才能顺利进行认定申请;在劳动能力鉴定时,也需要参考出院证明中的治疗结果等情况来评定。

从职工权益保护方面而言,若公司拿走出院证明,职工可能面临权益受侵害的风险,如公司可能利用出院证明对职工工伤事实进行歪曲或者隐瞒,影响职工依法获取的权利。

二、工伤出院多久需备案登记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过程包含备案登记相关事宜。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具体的时间要求、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例如,有的地区可能要求在工伤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进行初步备案告知,以便部门及时跟进管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及时关注本地的工伤保险政策规定,避免因逾期等问题影响工伤认定和相关权益保障。

三、工伤出现后遗症怎么办

如果工伤出现后遗症,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治疗方面

1. 应当继续接受治疗。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送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的康复治疗等,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 若旧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权益保障方面

1. 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复查鉴定的结果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事宜。

2. 若用人单位拒绝承担相关责任,工伤职工可通过向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工伤出院公司要把证明拿走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分享举报
遇到工伤怎么去和老板谈判
« 上一篇2秒前
×
23
2026 02

工伤出院公司要把证明拿走吗

一、工伤出院公司要把证明拿走吗 公司不应拿走工伤出院证明。 从证据角度看,工伤出院证明是职工遭受工伤及治疗...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