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干了14年住房保障领域律师的真心话
怎么查公积金?查不到、查不准、查完一头雾水?手把手教你“秒懂”自己的住房钱袋子!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不是坐在高背椅上念法条的那种,而是常年在公积金中心窗口陪阿姨大叔一起刷身份证、帮刚毕业的年轻人翻...
——一位干了32年车间主任的老张,退休那天发现每月少拿863元,他拎着一叠泛黄的工资条走进了律所
(文末附真实维权路径图解|手把手教你核对“自己的养老金”)

别急着签字!退休工资不是“单位说多少就多少”
很多人以为:到了退休年龄,单位报个数、社保局打个卡,钱就自动到账了——错!
退休工资(准确叫法是“基本养老金”)根本不是单位定的,也不是社保窗口随口报的,它是一套精密公式“算出来”的,而且每个数字都有原始凭证支撑。
简单说,你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可能有的)过渡性养老金。
但真正决定你每月拿多少钱的,其实是这4个“铁钉子”:
✅实际缴费年限(不是工龄!不是视同工龄!是实打实每月交过社保的年月)
✅历年缴费基数(不是工资条上的“应发工资”,而是单位为你申报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那部分金额)
✅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由省人社厅1月公布,2024年江苏是8576元,广东是9361元,差近800块!)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本金+历年记账利息,注意:不是银行活期利息,是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2023年为2.12%,远高于银行定存)
举个真例子:
王阿姨,1964年生,2024年6月满60周岁退休。
她1996年1月开始参保,一直缴到退休,共28年6个月;
历年平均缴费指数0.82(说明她多数年份按社平工资82%档次缴费);
退休地2023年社平工资为8123元;
个人账户累计本息142,683元。
她算出来的基础养老金=8123元×(1+0.82)÷2×28.5×1% ≈ 2109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42683 ÷ 139(60岁计发月数)≈ 1027元
合计≈3136元/月
⚠️ 如果她拿到的只有2400元?那差的736元,大概率出在:
→ 单位早年按最低档(甚至按“保底基数”)偷偷替她少缴;
→ 某几年中断未补,系统默认“零缴费”拉低了平均指数;
→ 退休前三年调岗降薪,单位顺势压低缴费基数……
这些,都不是“已成事实”,而是可追溯、可申诉、可补正的法律事实。
以案说法|老李的“17年工龄只算9年”,法院判社保局重算!
2022年,58岁的老李从某市属国企办理内部退养,2023年底正式退休,社保局核定他养老金时,只认定1998年之后的缴费年限共9年2个月,把他1986–1997年在厂里当技术员的11年工龄全剔除了,理由是:“未参保,不算缴费年限”。
老李懵了:当年厂里说“全民所有制职工不用个人缴,国家全包”,工资条上也一直有“养老保险代扣”字样啊!
他翻出尘封的1988年《职工登记表》、1992年厂工会盖章的《工龄认定证明》、1995年工资台账复印件(明确列有“统筹金”栏目),连同历年《劳动手册》一起提交给人社局复核,被口头驳回。
他找到我们,我们立刻做了三件事:
❶ 向档案馆调取该企业1992–1995年养老保险参保名册(查实该厂1993年已首批纳入省级统筹);
❷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市人社局书面说明“为何不适用《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第5条‘1992年底前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❸ 起诉至法院,把1995年国务院文件、本省实施细则、最高院行政审判指导案例(2020年第3期)全附在诉状后。
2023年11月,法院判决:撤销原核定决定,责令社保局30日内重新核算,并将1986.07–1992.12共6年6个月工龄计入视同缴费年限,另补认1993.01–1997.12五年实际缴费——最终养老金每月上调1294元,一次性补发21个月差额共计27174元。
关键点就一句:
“没缴≠不算”,只要属于国家政策明确承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你就握着一把法律钥匙——它不开保险柜,但能打开社保系统的修正通道。
法条链接|不是让你背条文,是告诉你“依据在哪、往哪用”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暗含权利:你有权查单位是否“足额、足基、足月”为你申报缴费。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第六条: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 这就是你养老金计算公式的“出生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据此接续——缴费记录必须一一对应,不得合并、不得抹除、不得‘技术性清零’。”
→ 那些说“异地缴费丢了”“换工作断缴就作废”的,都是忽悠。
(小贴士:所有文件原文均可在“人社部官网→政策法规库”免费检索,输入文号即得权威PDF,带国徽红章。)
律师总结|三句大实话,送给你和你爸你妈
第一句:退休不是终点,是养老金权益的“起跑线”。
很多老人签完《退休审批表》就回家等钱,却不知表上那个“核定金额”只是初审结果——它就像医院的初诊报告,你完全有权申请复核、复查、复议,甚至司法审查,时限?从收到核定书起60日内提行政复议,6个月内可起诉,一天都不耽误。
第二句:工资条不是废纸,是你的“养老金存折底单”。
尤其1996年前的工资条、奖金发放单、劳资科盖章的工龄证明,请马上翻箱倒柜找出来,泛黄、卷边、字迹模糊都没关系——原件效力>复印件>电子截图,我们办过案子,靠一张1989年油印的《季度奖发放明细》,成功追回8年视同年限。
第三句:别怕“跟单位闹僵”,法律早把“人情”和“权益”分得明明白白。
单位欠缴?先向税务部门(现社保费由税务局征收)投诉(拨打12366或登录电子税务局“社保费投诉建议”模块);
对核定不服?直接去参保地社保中心“养老待遇科”填《重新核定申请表》,他们必须受理并出具书面回执;
若遇推诿扯皮?你不是在求人,是在行使《社会保险法》赋予的法定权利。
最后送您一个行动清单(可截图保存)👇
▢ 打开“掌上12333”APP → 我的社保 → 养老保险 → 缴费记录(逐条核对起止时间、基数、单位)
▢ 登录参保地人社局官网 → 搜索“历年社平工资”,抄下退休前三年数据
▢ 找出最近10年
——一位干了32年车间主任的老张,退休那天发现每月少拿863元,他拎着一叠泛黄的工资条走进了律所 (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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