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干了18年税务争议案件的老律师,掰开揉碎讲给你听

普法百科33秒前1

“工资条上扣的个税,到底怎么算出来的?多扣了能退吗?年终奖突然‘变贵’是咋回事?”

(全文无模板、无套话,像朋友泡茶聊天那样,一句一句说清)

—一位干了18年税务争议案件的老律师,掰开揉碎讲给你听


别被“应纳税所得额”吓住——它其实就等于“你真正能被征税的钱”

很多人一看个税计算公式就头皮发麻:

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所得收入 – 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但咱换个说法,它其实就是:
✅ 你一年到手的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统称“综合所得”)
➖ 减掉国家白给你的“生存底线”——每年6万(每月5000元)
➖ 再减掉你实打实交的“三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
➖ 再减掉你养娃、供房、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这些国家鼓励你花的钱(有凭证才能扣!)
➖ 最后剩下的,才是税务局真要对你征税的那部分钱。

举个活生生的例子:
小陈,2023年工资24万元,单位每月代缴“三险一金”共3200元(全年3.84万),有一子读小学(每月扣1000元专项附加)、父母均满60岁(每月扣2000元)、首套房贷(每月扣1000元)→ 每月专项附加扣除共4000元,全年4.8万。

那么他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 =
240,000 – 60,000 – 38,400 – 48,000 =93,600元

再套税率表(3%—10%—20%…七级超额累进):
▶ 0–3.6万部分:3% → 1080元
▶ 3.6–9.6万部分(6万×10%)→ 6000元
▶ 超出9.6万的3600元(93600–96000?不对!注意:9.6万是临界点,他实际是93600<96000)→ 全部落在第二档!
✔ 正确分段:

  • 0–36,000 ×3% = 1080
  • 36,000–93,600(共57,600)×10% = 5760
    → 合计应纳税额 =6840元

而如果单位没及时采集他的子女教育、房贷等信息,全年按0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那预扣可能高达1.5万元——年底汇算时,税务局自动退你8160元。

👉 关键提醒:个税不是“按总收入×税率”,而是“分段切蛋糕”,多扣的,国家一分不少还你;少报的,补税+滞纳金可不跟你讲情面。


以案说法|那个被多扣了2.3万年终奖的程序员,是怎么拿回钱的?

去年底,杭州一位35岁的前端工程师阿哲来所里,攥着手机银行截图直叹气:“我年终奖发了28万,公司一次性扣了5.8万税,比隔壁组同薪同事多扣2.3万!hr说‘政策就这样’,我就该认吗?”

我们调取了他的全年工资流水、个税APP汇算记录、公司发放凭证——发现关键漏洞:
公司把28万年终奖和12月工资合并计税,适用了最高25%税率档(因当月工资已超1.2万,叠加后应纳税所得额冲进30%档)。
而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7年底前,可选择单独计税(不并入综合所得)

我们立刻指导他在个税APP发起“更正申报”,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重新计算:
28万÷12=2.333万 → 对应月度税率表为20%(速算扣除数1410)
→ 全年奖金应纳税额 = 280,000×20% – 1410 =54,590元
等等?这比公司扣的5.8万还少?不对——再细看:
实际政策是“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12”,查月度税率表定税率,再用全年奖金×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8万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0(注意:是全年速算扣除数,非月度!),正确计算为:
280,000 × 20% – 14,100 =41,900元

公司多扣了:58,000 – 41,900 =16,100元

我们同步调取了他前11个月累计预扣税记录,确认无其他异常,一周后,税务系统完成退税审核,16100元原路退回。

💡真相是:不是所有“多扣”都合理;不是所有“HR说的”都合法;而“政策有效期延至2027年底”这件事,很多HR自己都没翻过文件。


法条链接|字字千钧,但你要知道哪几句最管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纳税人应当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4号(至今有效,已三次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划重点:“在2027年底前”“可选择”“单独计算纳税”——三个词,就是你年底多退少补的法律支点。


律师总结|说点掏心窝子的大实话

干税务争议案子这些年,我见过太多人:
❌ 把个税当成“公司代扣就等于合法”,从不打开个税APP看一眼;
❌ 认为“专项附加扣除是‘占便宜’”,不好意思填、怕麻烦、怕留痕;
❌ 年终奖发完只顾开心,直到次年6月汇算才懵:“咦?怎么要补税?我也没多拿啊!”

我想告诉你三句实在话:
个税不是“交得越多越光荣”,而是“该交的不逃,该退的一个不能少”——这是权利,不是施舍。
❷ 所有扣除项都要“凭证据说话”:租房合同、学费发票、医院结算单、贷款合同……不是你嘴上说有,税务局电脑里就得认。
❸ 如果你发现被多扣超过5000元,或单位拒绝提供代扣明细、阻挠你填报专项附加扣除——请立刻保存工资条、个税APP截图、沟通录音,这不是小题大做,是守住你口袋里真金白银的法定防线。

最后送你一个行动清单(马上就能做):
✅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 我的信息 → 专项附加扣除 → 逐项核对是否完整填报
✅ 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试试切换“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看哪个更省
✅ 若已退税失败

——一位干了18年税务争议案件的老律师,掰开揉碎讲给你听,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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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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