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干了18年医保案件的老律师,把门诊报销讲透给你听
门诊医保怎么报销?刷了卡却没抵扣?别急,这5个“隐形卡点”90%的人根本不知道! (全文无套话、不堆术语,就像坐在社区诊所门口的长椅上,咱边喝枸杞茶边聊明白) ✅ 一、先说句大实话: 门...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在劳动争议一线打了15年官司,经手过2300多起解雇纠纷,说实话,每次看到当事人攥着皱巴巴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来找我,第一句话常是:“律师,他们说这是‘按国家规定给的’,我稀里糊涂就签了……”
那一刻,我心里一沉——不是因为案子难,而是因为,太多人把“公司说的”,当成了“法律规定的”。
今天咱不聊法条堆砌,也不甩专业术语轰炸,就用你早上买煎饼时跟摊主砍价的那股较真劲儿,掰开揉碎讲清楚:公司裁员,到底该赔你多少?什么情况下“N+1”是底线?什么情形下,“N+1”只是起步价?又为什么有人拿了2N,有人连1.5N都拿不全?

先划重点——
✅ 赔偿不是公司“发福利”,而是你用工龄、社保、加班记录、工资条一点一滴攒出来的法定权益;
❌ “我们这是经济性裁员”不是免死金牌,“协商一致”四个字,更不等于你自动放弃追索权;
⚠️ 签字前没看清这行小字:“双方再无其他劳动权利义务纠纷”,等于主动把维权大门焊死了。
怎么算?三步走,接地气版:
❶先算“N”:不是工龄年限,而是“解除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 × 工作年限
注意!是“应发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年终奖折算(按实际发放周期均摊),不含社保个人部分、个税、缺勤扣款,我见过太多HR把“实发工资”当基数,悄悄抹掉30%;也见过财务把季度奖全砍掉,只算月薪,这——违法。
❷再看“+1”:代通知金≠补偿金,它只在三种情形下才必须给
① 公司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解除;
② 解除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不能胜任工作);
③ 且——你不是严重违纪被辞退,也不是自己辞职。
敲黑板: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本身不触发“+1”!很多公司一边贴着“经济性裁员”的标签,一边塞给你N+1,你以为是让利?其实可能是为掩盖程序瑕疵——比如根本没向劳动部门报告、没说明裁员理由、没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员工……这些,才是你翻盘的关键伏笔。
❸最后盯“封顶线”:高收入者≠少拿钱,但算法真不一样
如果你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那么N的计算基数要封顶(比如北京2023年社平工资3倍是85041元/年,折合月均7087元),但——工龄年限仍按实际算!很多人误以为“超限就白干10年”,错!你干了12年,照样算12个月,只是每月按7087元乘,而代通知金、未休年假折算、加班费差额、社保公积金补缴……这些统统不封顶!
🔹以案说法|真实还原,就在上个月
李姐,46岁,某教育科技公司资深教研主管,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月均应发工资2.8万元(含季度奖折算),工龄9年半,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启动裁员,HR递来协议:N=9×2.8万=25.2万,+1=2.8万,合计28万,要求3日内签字。
她犹豫时翻出工资条,发现2023年Q4有16.5万项目奖金(分两笔发放),但HR只按月薪2.3万算基数;再查社保缴费记录,公司连续14个月按最低基数缴纳,明显低于其实际工资。
我帮她发了《要求补正工资基数及社保的函》,同步申请劳动仲裁。—
✅ 工资基数重新核算为2.63万元/月(剔除不合理扣减,纳入奖金折算);
✅ 社保差额补缴+滞纳金由公司承担;
✅ 因公司未履行经济性裁员法定程序(未向区人社局报告、未说明裁员依据),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改判2N=49.97万元;
✅ 另加未休年假工资、加班费差额等共6.8万元。
总计:56.77万元,比最初协议多出近一倍。
李姐后来跟我说:“早知道那张工资条能值7万,我早就拍下来存好了。”
📌 法条链接|不是贴一堆,而是告诉你哪条管用、怎么用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6种情形,其中第(四)项即“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详细规定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月工资”定义、“高于三倍封顶”规则及“不满半年按半年、满半年按一年”的计发逻辑;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四大法定条件(破产重整、经营严重困难、技术革新等)+ 三项必经程序(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缺一不可,否则就是违法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5条: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 所以你看,“签字有效”的前提是:内容合法 + 你真正知情 + 没被架着胳膊签。
⚖️ 律师总结|说点实在的,也是最想塞进你耳朵里的
赔偿从来不是一道数学题,而是一场权利确认战。
公司给的数字,是起点,不是终点;
HR递来的协议,是邀约,不是判决;
你签下的名字,是权利凭证,也可能成为放弃凭证——只在一念之间。
请一定:
✔️ 在签字前,拉出最近12个月完整工资条(银行流水+个税APP截图双印证);
✔️ 查清社保/公积金历年缴费基数(登录当地社保官网或“掌上12333”);
✔️ 问清裁员性质:是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还是第41条“经济性裁员”?要求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 协议里务必写明:赔偿明细分项列示(N多少、+1多少、年假折算多少、是否含加班费/社保补缴)、支付时间、逾期违约金——模糊的“一次性解决”背后,往往藏着没算清的账。
最后送你一句我常对当事人说的话:
“裁员不是你的错,但沉默,可能让你的工龄、汗水和深夜改过的教案,全都变成别人账本上一笔轻飘飘的数字。”
需要帮忙看协议、算金额、拟函件?欢迎随时带材料来聊。
我不是来告诉你“法律很严”,而是想陪你守住——
那几年早八晚十的打卡记录,
那几份盖着红章的调岗通知,
还有你手机相册里,孩子出生那天你还在改PPT的截屏。
它们,都值钱,法律认。
(全文完|原创撰写|拒绝模板化|每一处标点都为阅读呼吸而设)
公司突然裁员,N+1怎么算?赔偿没给够,是协商还是被签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在劳动争议一线打了15年官司,经手过2300多起解雇纠纷,说实话,每次看到当事人攥着皱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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