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抚养费问题的意见是什么

普法百科30分钟前1

一、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抚养费问题的意见是什么

最高院就审理离婚抚养费问题给出了相关意见。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育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特定情形,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二、丈夫不知情抚养非亲生儿子十多年该如何维权

丈夫不知情抚养非亲生儿子十多年,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第一,主张。妻子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对丈夫造成了严重精神伤害。丈夫有权以妻子侵犯其知情权和配偶权为由,向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结合行为方式、后果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要求返还抚养费。丈夫在不知情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并非其法定义务。其为抚养孩子支付的生活费、费、医疗费等合理费用,有权要求妻子返还。计算抚养费数额时,会参考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支出情况等。

第三,若涉及。在离婚时,丈夫作为无过错方,可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请求多分。

第四,收集证据。为保障维权成功,丈夫需收集相关证据,如报告、孩子日常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

维权时,建议丈夫先与妻子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呢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有以下确定标准: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实际收入。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可根据其经营收入状况来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况包括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一方收入极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等。

此外,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还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同时,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保子女能在当地正常生活和成长。若双方能就抚养费数额协商一致,且该协议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法院也会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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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抚养费一方生活困难能不能减少抚养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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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已经成年父母还需要付抚养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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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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