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个税怎么算?满五唯一真免税?自住十年卖房还交30万?
你是不是也经历过这样一幕? 刚挂出老房子,中介电话就来了:“哥/姐,放心卖!现在政策好,个税只收1%,比以前低多了!” 你一想,1%?那100万的房子才交1万,挺划算啊。 结果过户前一周,税务窗...
很多人一看到账单日、还款日、最低还款额,脑子就嗡嗡响,手机银行弹出“本期应还¥8,246.30”,手一抖点进“立即还款”,却没注意——你刚还的这8246元,可能90%都冲抵了利息和违约金,本金一分没动;也可能你选了“全额还款”,但银行系统延迟入账,卡在还款日23:59:59到账,结果被记为“逾期一天”……然后征信报告上,赫然多了一条“M1”(逾期1期)记录。
这不是危言耸听,我去年帮一位小学语文老师处理过类似案子:她每月工资准时还,但习惯在还款日当天下午4点转账,而发卡行系统日切时间是17:00整,有三个月,资金卡在清算通道里“差7分钟”,硬生生被记为逾期,征信拉出来,三条M1,申请房贷时被拒,后来我们调取了银行后台流水、支付平台电子回单、甚至申请调取了该行当日核心系统日志,才把这三条记录申诉撤销。

“怎么还信用卡的钱”,第一课不是教你怎么凑钱,而是教你怎么“精准落款”:
✅认准三个时间点:
✅优先选“本人名下同一家银行储蓄卡自动还款”:这是唯一被《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保障的“视为按时还款”方式(第43条),其他渠道,哪怕你凌晨1点还,只要银行系统没确认,风险自担。
✅最低还款≠省钱,是“慢性透支”:它保征信不逾期,但剩余未还部分,从每笔消费入账日起,按日息0.05%复利计息(年化约18.25%),且违约金另算,我见过最扎心的案例:客户坚持还最低还款5年,本金只还了37%,利息+违约金倒付出了112%……账本摊开,他自己都愣住:“原来我不是在还钱,是在给银行交学费。”
去年6月,杭州一位程序员小陈因创业失败,三张信用卡共欠9.8万元,逾期两个月后,他母亲突然接到自称“XX银行委托方”的电话,对方准确说出小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甚至他女儿幼儿园名称,并威胁:“再不还,明天就发短信给你女婿单位。”
小陈母亲吓得连夜筹钱,事后他来找我,我们立刻做了三件事:
① 向银保监会12378热线正式投诉(留存工单号);
② 向公安机关报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依据《刑法》第253条之一);
③ 向法院起诉催收公司侵犯隐私权、名誉权(胜诉,判赔精神抚慰金3000元+公开道歉)。
关键证据是什么?——小陈从未签署过《委托第三方催收授权书》,而银行将他的紧急联系人信息(母亲手机号)直接提供给无资质外包公司,已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条: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须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更致命的是,催收方连“债务金额”都说错了(把利息算成本金),构成虚假陈述。
提醒一句大实话:银行自己不会爆通讯录,但很多银行把催收“打包外包”给几十家皮包公司,他们拿KPI吃饭,不是靠法律吃饭,你的沉默,就是他们的通行证。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2号)
→ 第四十条:发卡银行应当对持卡人欠款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 第四十三条:持卡人通过银行约定账户还款的,发卡银行应在还款日当日完成扣款并记账;因银行原因导致未及时入账的,不得计收利息及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第二十条:受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受托人,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个人信息。
→ 第二十三条: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0号)
→ 第二条: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持卡人以过高为由主张调减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利息+违约金总和超过LPR的4倍(目前约14.8%),超额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注:LPR以还款争议发生时最新公布值为准,非合同签订时)
很多朋友问我:“王律师,你说得都对,可我现在手头紧,怎么办?”
我想说:穷不可耻,但被规则蒙蔽、被话术绑架、被恐惧驱使着乱签字、乱承诺、乱借新还旧——这才是债务泥潭真正的入口。
真正管用的“还款策略”,从来不是“怎么凑够那笔钱”,而是:
❶ 立刻查清自己的账单结构(本金多少?利息怎么算的?违约金是否合法?);
❷ 主动联系银行“协商还款”,不是跪着求,而是拿着《个保法》《银行卡规定》去谈——多数银行合规部看到你引用法条精准,反而愿意给个性化方案(比如停息挂账、分36期无息);
❸ 永远保留所有沟通记录:通话录音(提前告知“本次通话将录音”即合法)、微信文字、邮件截图;银行客服工单号,比口头承诺值钱一万倍。
最后送大家一句我办公室墙上贴了十年的话:
“信用不是银行给你的恩赐,是你依法享有的财产权;
还款不是低头认错,而是行使权利时的一次郑重签名。”
——如果你正站在还款的十字路口,不妨先深呼吸三次,打开手机银行,点开那张你躲了好久的账单。
这一次,别只看数字。
看看日期,看看条款,看看自己名字后面,那个被遗忘已久的“权利人”身份。
(本文系王律执业手记第37篇|原创内容,转载需授权|配图建议:一支钢笔斜压在泛黄《民法典》与一张清晰标注“账单日/还款日/入账时效”的信用卡账单上)
怎么还信用卡的钱?还不上就爆通讯录?逾期后到底怕什么?,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先别慌,还钱这事,真不是“越快越好”,而是“越准越好” 很多人一看到账单日、还款日、最低还款额,脑子就嗡嗡响...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