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一、湖北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湖北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包含多个方面: (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一、工伤鉴定去哪个部门去做
工伤鉴定一般需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做,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材料:需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特殊情况: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认定下来了可以直接赔偿吗
工伤认定下来后,一般不可以直接获得赔偿,还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
一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后,若伤情影响劳动能力,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确定,因为赔偿数额会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例如,不同等级的伤残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不同。
二是确定赔偿主体和赔偿项目。主体一般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对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符合规定的医疗费;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停工留薪期工资。
三是申请赔偿。职工或其近亲属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规定,准备好材料,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经审核无误后,才能获得相应赔偿。
三、工伤认定不成功医药费由谁负责
工伤认定不成功时,医药费的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首先,如果受伤是因第三人导致,根据法律规定,由侵权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医药费包含在其应赔偿的范围内。比如在工作场所因第三人故意或过失行为致使劳动者受伤,第三人要负责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其次,若并非第三人侵权,而是自身原因或其他非工伤情形造成受伤,若劳动者参加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后,若企业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企业应在医保可报销范围内承担相应医药费损失。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履行该义务造成劳动者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总之,工伤认定不成功后医药费承担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依法确定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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