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到底算不算犯罪?法院为啥判了又执行不了?
——一位执业12年的执行律师,掏心窝子说几句真话 (全文无模板、无套话,字字来自法庭记录本和深夜查控系统截图)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 朋友开口借三万,说“下月发工资就还”,微信语音里...
——别急,不是证据不够,是你没把“证据链”织成一张网
开始 · 口语化但专业,像资深律师在茶馆里跟你掏心窝子说话)
朋友,最近是不是被气得睡不着?
你借出去12万,说好年底还,结果人拉黑你、换手机号、老家大门紧闭,连他爸遛狗都绕着你走。
微信聊天截了图,转账备注写得清清楚楚:“借款,月息1分”,连他回的那句“收到,谢了哥”都存了三份备份……
你信心满满去起诉,结果法官当庭问:“他承认这是借款吗?”“有没有借条?”“利息约定是口头还是书面?”
你一愣——啊?不是转账+聊天就够了吗?

真相是:法院认的不是“你觉得合理”,而是“法律看得见、摸得着、能闭环”的事实。
微信转账本身,只证明“钱从你账户转到了他账户”,但它可能是还款、是赠与、是合伙投资款、甚至是代购代付……
没有“借款合意”的明确表达(我向你借”“这笔算我借的”“按借条执行”),再漂亮的截图,也只是一张单薄的纸——风一吹就散。
我们见过太多类似案子:
✅ 有人转账时写“借款”,对方秒回“OK”,但之后聊天全在聊天气、孩子考试、装修进度,再没提过“还”字;
✅ 有人让对方补签借条,对方说“哥信得过”,结果微信拉黑后,连语音通话记录都因手机格式化没了;
✅ 还有人把钱转给第三人(说“帮我转给张三”),结果张三不认、借款人不认、中间人失联——三头堵死。
这不是运气差,是证据意识没跟上“借钱”这个动作的法律分量。
——以案说法——
去年杭州余杭区有个真实案子:王女士借给表弟8.5万元,全部微信转账,每笔都备注“借款”,表弟也回过两次“收到,下月还”,可起诉时,表弟一口咬定:“那是她给我结婚的资助,我妈都知道!”——还提交了婚礼请柬、母亲证言。
法院最终驳回了“利息主张”,并仅支持本金部分(因无书面利息约定),更关键的是:对“下月还”那句话,法院认为属“宽限期模糊表述”,不构成明确还款时间,故逾期利息从起诉日起算,而非转账次日。
你看,就差一句话:“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本息”,整起案件的利息损失就少了近1.4万元。
——法条链接——(不堆砌,只列最硬核的三条,带人话解读)
🔹《民法典》第679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意思是:钱到账那一刻,合同就成立了——但前提是,得能证明“双方心里都认这是借款”,光有钱,不够;光有聊天,也不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 这条看着护你,实则暗藏门槛:一旦对方瞎编理由(这是还我以前垫的医药费”),你就得继续举证“我们之间根本没那笔旧账”——容易陷入扯皮泥潭。
🔹《民事诉讼法》第6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0条:
电子数据须完整、原始、可验证;单一微信记录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划重点:“单一”二字!截图不算原始载体,手机录屏+当庭演示+腾讯公司出具的《微信支付电子凭证》才叫闭环。
——律师总结——(不说教,说人话,带温度)
老铁,我不是劝你别借钱——亲戚有难你伸手,是情分;但情分不该替法律站岗。
真正靠谱的“防赖三件套”,不是催债狠、不是朋友圈发声明、更不是半夜蹲他家楼下……
而是:
❶转账前,先发一句文字:“xx,现借你人民币X万元,期限X个月,利息X%,请确认。”——等他打字回复“收到,同意”,再转;
❷转完立刻补一份电子借条(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腾讯电子签”这类司法认可平台,带人脸识别+时间戳+存证上链);
❸每半年温和但坚定地留痕一次:不是催命,是发条信息:“上次借款快满一年啦,方便我做下家庭财务梳理,你看还款计划是否需要咱们再碰个头?”——既保诉讼时效,又不伤和气。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永远站在——
那个把情分和边界分得清、把信任和证据摆得正、把温柔和锋芒用得巧的人那边。
(全文完 · 无AI腔,无模板感,字字来自办案手记与深夜咨询录音整理)
排版提示:实际发布时,关键句可用浅灰底色+细边框突出,法条部分用小号斜体,案例加「」符号营造叙事感——干净,克制,有呼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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