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儿7岁一般判给谁
一、离婚女儿7岁一般判给谁
离婚时,7岁女儿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首先,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这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经济状况较好、能为孩子提供更优生活和条件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更具优势。
其次,孩子的意愿也会被重视。7岁的孩子已有一定认知和表达能力,法院在审理时会询问其意愿,但不会仅依据孩子意愿判决。
再者,父母双方的品德、行为习惯等也在考量范围内。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存在等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最后,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满18岁的孩子归谁
离婚时,满18岁的孩子不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年满18岁的子女属于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和选择。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不会就已满18岁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不过,如果该子女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继续支付必要的。
在实际生活中,已满18岁的子女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与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也可以选择独立生活。父母双方应尊重子女的意愿和选择,共同为子女的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离婚了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一般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抚养费的给付是保障子女生活和成长的必要经济支持。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方可以子女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通过程序,如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等方式来实现抚养费的支付。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双方协商一致,抚养方同意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且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或者不直接抚养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支付抚养费,经法院认定后可适当减免。但这都需要有合理合法的依据和相应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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