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证怎么申领?跑三次还被退回?材料没盖章就白忙活!
——一位帮母亲办证跑断腿的律师,把“窗口那点事”全给你捋明白了 大家好,我是王磊,干了15年基层民商事和老龄权益案件的执业律师,上周五下午,我陪72岁的老母亲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老年证——不是为我...
最近常有朋友红着眼睛来找我:“张律师,我借给同学38万,说好年底还,结果人换号、拉黑、回老家躲着不见面,微信只回‘手头紧’三个字……我发了条朋友圈配图转账记录,底下还有人点赞,这算不算留了证据?能不能告他?”
我听完没急着答,先倒了杯温水递过去。

说实话,这种心情我太懂了——钱是真金白银掏出去的,信任是亲手捧过去的,结果对方连借条都懒得补,更别说还款了,但您知道吗?发朋友圈截图、在小区业主群贴名字、甚至去他家门口贴大字报……这些看似“解气”的操作,轻则不被法院采信,重则反被起诉侵犯名誉权。
真正管用的,不是情绪输出,而是精准、合法、闭环的维权动作链,而其中最关键的一步,很多人至今没摸清门道——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这三个官方举报/公示渠道,不是摆设,但90%的人用错了时机、填错了信息、漏掉了关键动作。
举个最典型的误区:
有人一发现对方失联,立刻冲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搜名字,搜不到就叹气说“查无此人,白忙活”。
错!
✅ 正确顺序应该是:
先固定证据(借条/转账凭证/催款记录)→ 向法院起诉并胜诉 → 拿到《生效判决书》→ 申请强制执行 → 法院立案后,被执行人才会出现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
而所谓“老赖举报平台”,本质不是让你“随手举报”,而是让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失信人,因拒不履行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这才是真正掐住他贷款、坐高铁、住星级酒店、孩子上私立学校的七寸。
别再问“怎么举报老赖”,要问:我的案子,走到了哪一步?证据够不够硬?程序卡在哪一环?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杭州王女士借给前男友52万元,分7笔转出,每笔微信都备注“借款”,但没签借条,也没约定利息和还款日,两年后对方全盘否认,当庭拿出聊天截图说:“你看,我说过‘一起做跨境电商’,这是合伙投资!”
对方律师很聪明,打的是“基础法律关系存疑”这张牌。
但我们提交了三组关键证据:
① 所有转账均发生在对方提出“资金周转困难”之后,且次日他就注销了刚注册的公司;
② 微信里他亲口说:“你放心,按月付你1.5%,算利息,不算分红”(语音转文字+原始载体当庭播放);
③ 他名下房产抵押贷款材料显示,借款用途栏赫然写着“归还个人债务”。
最终法院认定:款项性质为民间借贷,非投资合作;未书面约定利息≠放弃利息,可主张LPR四倍内的逾期利息。
更关键的是——判决生效后,我们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三个月内将他列入失信名单,他第三周就主动打电话来:“王姐,我把本金+利息一次性打过去,能不能把我从黑名单撤下来?”
为什么这么快?
因为他买不了高铁票,没法飞深圳谈生意;支付宝芝麻信用跌到482,花呗永久冻结;孩子报名国际学校,校方查征信时直接婉拒。
——法律不吼不叫,但一旦咬住,比任何道德谴责都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订)第四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特别提醒:
• “老赖”不是骂人话,而是经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程序确认后的法定身份;
• 公民不能自行“举报”某人是老赖,只能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或申请执行;
• 纳入失信名单的前提,一定是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且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没有判决,就没有“失信”;没有执行申请,就没有“曝光”。
1️⃣借钱时多写10分钟,胜过讨债时跑断两条腿。
哪怕只是手写一张纸:“今借到XXX人民币XX元,定于X年X月X日前还清”,摁个指印,配上当日全部转账截图——这就是未来所有动作的地基。
2️⃣“举报平台”不是许愿池,是执行程序的扩音器。
它放大的不是你的愤怒,而是法院盖章确认的司法权威,想让它响,得先让判决书“落地”,让执行法官“立案”,让财产线索“扎实”。
3️⃣真正的底气,从来不在朋友圈的转发量,而在你手机相册里那张清晰的转账凭证、那段没删的催款语音、那份签了字的调解协议。
法律不偏爱谁,但它一定站在证据完整、程序合规、行动果断的人那边。
——最后悄悄说一句:
上周又有位当事人送来锦旗,上面写“执拗如铁,温柔如光”。
其实哪有什么温柔,不过是见多了深夜发来的哭诉截图,才更清楚:
帮一个人守住钱,有时就是帮他守住了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份信任。
(本文系张律执业手记·第137篇|原创内容,转载需授权|配图建议:淡青底色+手写体标题+一枚清晰指纹印作为视觉锚点)
借钱不还的老赖,真拿他没办法?举报平台怎么用、用对了才管用!,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别再发朋友圈骂人了,那不是维权,是给自己埋雷 最近常有朋友红着眼睛来找我:“张律师,我借给同学38万,说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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