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禁忌症可以认定工伤吗
一、职业禁忌症可以认定工伤吗 职业禁忌症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
一、重庆市十级工伤的赔付标准
重庆市十级工伤赔付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为2个月。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为6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 其他费用: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按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支付。
二、重庆异地认定工伤标准
重庆异地认定工伤标准与全国规定基本一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 患职业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不过,职工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但存在故意犯罪、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况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三、前工资怎么发
舟山工伤认定前工资发放,遵循停工留薪期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单位不得随意扣除或降低工资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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