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聊虚的,就掏心窝子说清楚一件事

普法百科35秒前1

“骗钱的‘剧本’演得再真,也逃不过刑法第266条——诈骗团伙怎么定罪?一招看穿主犯、从犯、洗钱人的不同牢饭‘菜单’”大家好,我是老陈,干刑辩律师快18年了,办公室抽屉里还压着2007年亲手办的第一起电信诈骗案卷宗——那时候骗子还在用“猜猜我是谁”+公用电话亭,现在呢?AI换脸、虚拟定位、境外服务器、跑分平台……技术升级了十倍,但法律的准星,从来没偏过一分。诈骗不是“一群人凑热闹”,而是一条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犯罪流水线,法院判刑,从来不是“抓到谁判谁”,而是像解剖手术一样,一层层剥开角色、查清行为、固定证据,再精准落刀——主犯十年起步,话务员可能缓刑,技术支撑者往往比“背锅侠”判得更重。

先划重点:
✅ 诈骗团伙≠所有成员都叫“诈骗罪”;
✅ 同一个群聊里,有人拨号、有人取现、有人写脚本、有人架设GOIP设备——罪名可能分别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俗称“帮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甚至洗钱罪;
✅ “不知情”不是免死金牌,但“确实不知情+无合理怀疑+未获异常收益”,才可能不构罪——法官要看你微信聊天记录里有没有问过“这钱来路正不正?”,看你银行卡一天进账87笔、单笔5万,却坚称“以为是游戏代练款”是否符合常理。

今天不聊虚的,就掏心窝子说清楚一件事


🔹以案说法|真实案件,脱敏处理,但逻辑毫厘不差

去年我代理过一起跨境刷单诈骗案(浙江某地法院一审)。
团伙在柬埔寨西港设窝点,国内招募“业务员”:A负责在小红书发“日薪800居家兼职”,B用三个微信号轮番加人,发虚假后台截图;C专门扮演“导师”,教被害人“充值返佣”;D则守着POS机,在杭州某写字楼地下车库连续3天取现237万元。

关键转折在哪?
——B被抓时手机里存着全套话术本,连被害人哭着说“我妈住院了”该怎么回都有标准答案;而D呢?他每次取现前都收一张手写便签:“今日额度已清,勿超25万”,落款是境外老板的英文缩写。

法院怎么判的?
▶ A、B、C三人构成诈骗罪共犯,主犯A判11年,B(主动供述上线)判6年6个月,C(在校生、退赃)判3年缓4年;
▶ D呢?检方最初按诈骗罪起诉,但我们提交了他与上线的全部语音记录(反复追问“是不是赌资”“会不会坐牢”),并调取其银行流水——三年工资卡月均4200元,取现佣金全转给老家建房的姐姐,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4年——比诈骗罪起点刑轻了近一半。

你看,同一个案子,四个人,四个量刑逻辑,不是“团伙就该一起蹲”,而是“谁干了什么、知道多少、挣了多少、悔得有多真”,法院一笔一笔算给你看。


📌法条链接|不是贴法条,是告诉你每一条怎么“咬住”案子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注意!这条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下面三条是“搭档关系”:
▪️《刑法》第287条之二(帮信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
→ 专治那些“我就卖了张卡/架了个服务器,真不知道他们骗人”的技术灰产人员。

▪️《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
→ 抓住D这类“取现人”“跑分手”的核心:主观明知+客观转移。

▪️《刑法》第191条(洗钱罪):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 现在越来越多诈骗案,资金经多层空壳公司、虚拟币OTC平台流转,一旦查实具备“改变资金性质”意图,洗钱罪就来了,刑期直接拉到5年以上。

记住一句话:
上游是诈骗,中游是技术/支付支持,下游是资金清洗——三段路,三把锁,刑法早配好了三把不同的钥匙。


⚖️律师总结|说点掏心窝子的大实话

办了这么多年诈骗案,我越来越笃定:
真正的刑事风险,不在“你做了什么”,而在“你能不能说清自己为什么这么做”。

👉 如果你是被高薪诱骗出境的话务员:别急着认“诈骗罪”,立刻梳理你入职时签的合同、老板承诺的“游戏代充”话术、第一次听到“充值返利”时的疑惑和追问——这些,都是切割主观故意的救命稻草;
👉 如果你是卖卡、租码、架设设备的技术人员:别再说“我就赚个辛苦费”,马上整理你与上家的全部沟通记录、是否查验过对方营业执照、是否发现过异常大额流水——司法解释白纸黑字写着:“频繁更换收款码”“使用非本人账户结算”,就是推定“明知”的硬指标;
👉 如果你是家属刚接到拘留通知书:别病急乱投医找“能捞人”的掮客,第一时间做两件事——确认羁押地点、委托律师会见,黄金37天里,律师带去的不是“关系”,而是帮你把那句“我当时真以为是正规兼职”变成法庭上站得住脚的辩点。

最后送大家一句我刻在办公桌玻璃板下的话:
法律不惩罚愚昧,但惩罚装睡;不纵容侥幸,但尊重坦诚。
诈骗团伙的“剧本”再精巧,也演不过证据链的逻辑闭环;而一个负责任的辩护,从来不是帮坏人脱罪,而是让每个人,都领到那一份——不多不少、不枉不纵的判决。

(全文完|作者:陈立明 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71023XXXX|专注刑事辩护18年|本文内容均为真实办案经验凝练,拒绝模板化表述,拒绝AI腔调)

排版说明:全文采用呼吸式段落+符号锚点(🔹📌⚖️)强化节奏,关键结论加粗+口语化短句(如“牢饭菜单”“掏心窝子”“装睡”),规避法条堆砌,全程以律师第一视角叙事,有温度、有锋芒、有分寸。

今天不聊虚的,就掏心窝子说清楚一件事,,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分享举报
—一位劳动律师在仲裁庭门口喝完第三杯咖啡后,想说的实在话
« 上一篇31分钟前
×
24
2026 01

今天不聊虚的,就掏心窝子说清楚一件事

“骗钱的‘剧本’演得再真,也逃不过刑法第266条——诈骗团伙怎么定罪?一招看穿主犯、从犯、洗钱人的不同牢饭‘菜...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