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70万,钱还能要回来吗?下一步该怎么做?
朋友张口借了几十万,当初说得信誓旦旦“年底一定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最后干脆玩失踪?更扎心的是,对方不是没钱,朋友圈里照样旅游、换车、吃大餐——可就是不还你那笔救命钱。 今天我们就...
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个坐在审判席上、手执法槌、决定别人命运的人,自己却成了欠钱不还的“老赖”?听起来像段子,但现实中还真发生了,最近网上流传一个让人震惊的案例:一位在职法官向朋友借了几十万,承诺一年内归还,结果到期后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对方起诉到法院才发现——这位法官不仅没还钱,名下还被多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这事儿一出,网友炸锅了:“连法官都这样,老百姓还怎么信法?”“穿法袍的都守不住底线,法治尊严往哪儿摆?”说实话,我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看到这种新闻也是心头一紧,但冷静下来,我想跟大家聊点实在的:法律从不看身份,只认事实和证据,哪怕你是法官、检察官,甚至是立法者,只要触碰了法律红线,照样得承担责任。

咱们先说重点:借钱不还,本质上是民事违约行为,但如果恶意逃避执行,就可能滑向刑事犯罪的边缘。而“老赖”,也就是法律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是随口叫的绰号,而是法院依法认定、有明确法律后果的身份标签,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出行受限、高消费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影响,甚至可能面临司法拘留。
更关键的是,公职人员尤其是司法工作者,本应是法律信仰的践行者和守护者,他们知法犯法,社会危害性更大,公众信任一旦崩塌,修复起来难如登天。所以当一位法官沦为“老赖”,这已经不只是个人信用问题,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一记重拳。
以案说法:
去年江苏就有个真实案例,某基层法院法官张某因家庭购房向同事借款48万元,约定两年内还清,结果期限到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失联,同事无奈起诉,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本金及利息,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张某名下无房无车,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千元,但调查中却发现他频繁出入高档酒店、用他人账户支付孩子国际学校学费,法院认定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处以15日司法拘留,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张某被停职审查,党籍也被开除。
这个案子最值得深思的地方在于:他不是不懂法,恰恰是因为太懂法,才试图钻空子。他知道普通执行程序耗时长,知道隐匿财产的操作边界,但他忘了,法律系统本身也有监督机制,执行局、纪检委、舆论监督,环环相扣,没人能真正逃开。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明确: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也规定:
公务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有违反纪律的行为,若构成失信,将影响其职务任免与晋升。
这些白纸黑字的条文告诉我们:法律不会因为你是谁而网开一面,反而会因为你身份特殊而 scrutiny 更严。
律师总结:
说到底,这件事的核心不是“法官能不能借钱”,而是“权力与责任是否对等”,我们允许任何人借贷,但绝不容忍任何人滥用法律赋予的信任去逃避责任,尤其对于司法工作者而言,他们手握裁判权,更应是法治精神的标杆,一旦失守,伤害的不仅是债权人,更是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不管对方是邻居、老板,还是“穿制服”的人,请记住三点:
最后我想说一句掏心窝的话:法律真正的力量,不在于它有多严厉,而在于它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当一个法官也能被依法列为“老赖”的时候,恰恰说明我们的法治正在进步——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官借钱不还成老赖?法律面前,谁都不能例外!,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个坐在审判席上、手执法槌、决定别人命运的人,自己却成了欠钱不还的“老赖”?听起来像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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