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总拖着?教你三步逼他还钱,合法又有效!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朋友开口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一定还”,结果一拖就是半年、一年,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就装傻,甚至反过来倒打一耙:“你至于吗?” 更气人的是,当初碍于情面没写借条,转...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明明每周只休一天,但月底发工资时却发现,除了基本工资,什么额外的钱都没多拿?老板还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单休制,早就写在合同里了。”
那问题来了:单休合法吗?单休就不算加班吗?周末上班真的只能“调休”了事,一分钱加班费都不用给?
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个问题,别急着点头答应“公司规定”,先搞明白自己到底吃了多少亏。

很多人以为,只要公司跟你签了劳动合同,写明“每周工作六天,单休”,那就等于你自愿接受了这种制度,法律也认,错!大错特错!
我们国家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而且原则上要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天,注意,是“至少休息1天”,不是“最多工作6天”。
也就是说,单休本身不违法,但关键在于:你这第六天上班,是不是超出了法定工时?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但如果公司既没给钱,也没真正给你调休,只是嘴上说“这是单休制”,那本质上就是在变相克扣劳动报酬。
很多HR最喜欢甩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实行大小周/单双休,早就约定了,不算加班。”
可法律上压根没有“单休就不算加班”这一说。是否构成加班,看的是实际工时,而不是叫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重点来了:周六上班属于“休息日加班”,如果公司不能安排你在其他时间补休(比如下周给你多放一天),就必须按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哪怕你签了“自愿接受单休”的协议,这种条款如果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免除企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也是无效的。
小李在一家电商公司做运营,合同写的是“单休,月薪8000”,干了一年半,从没拿过加班费,离职后他算了笔账:一年下来,他多上了将近50个周六,每个周六8小时,总共400小时。
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赔偿,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费,公司辩称:“单休是入职时约定的,不属于加班。”
但仲裁委最终支持了小李——理由很清晰:
小李每周工作48小时,超出法定40小时的部分为8小时,全年累计确属加班,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安排补休,因此应按200%标准支付加班费。
公司补发了近1.8万元的加班费,还承担了仲裁费用。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约定不能对抗法定,你以为的“默认规则”,可能正是公司钻的空子。
这些法条不是摆设,是你维权的“武器库”,别觉得麻烦,一纸仲裁申请书,可能就能把这几年被“偷走”的周末找回来。
说到底,单休本身不是原罪,企业在业务高峰期安排单休,只要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合理调休,完全合法合规。
但如果你长期在“单休=无加班费”的谎言中默默承受,那就是对自己权益的最大伤害。
记住三句话:
别再让“大家都这样”成为你放弃争取的理由,你的每一个周末,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工资可以不高,但一分都不能少;休息可以不多,但必须合法合规。
你的时间,不该被一句轻飘飘的“公司规定”打发掉。
单休工资怎么算?加班费到底该不该给?公司说调休就不用付钱了?,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明明每周只休一天,但月底发工资时却发现,除了基本工资,什么额外的钱都没多拿?老板还理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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