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委托书怎么写?律师手把手教你避坑,关键一步决定官司成败!
咱们打官司,最怕什么?不是对方有多强,而是自己准备不到位,尤其在程序上栽跟头,很多人以为只要请了律师,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开庭委托书没写对,律师都进不了法庭! 别小看这张纸,它可不是随便写个“我...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好心借了钱给朋友,当初说得信誓旦旦“下个月就还”“绝对不让你为难”,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人影都找不着了,更离谱的是,人家一边刷着朋友圈晒旅游、吃大餐,一边对你装失忆——这事儿,真不是电视剧里才有的桥段,最近我遇到一个案子,当事人小李就碰上了这么一位“杨梅”:名字听着甜美,人设崩得比玻璃还快。
小李和杨梅是大学同学,关系一直不错,去年杨梅说家里急用钱,开口借三万块,承诺三个月内连本带息还清,小李没多想,通过支付宝转了账,还特意备注了“借款”,可三个月过去了,杨梅开始找各种借口:“工资还没发”“爸妈住院要钱”“最近手头紧”……一年下来,本金没见着,利息更是提都不提,最气人的是,她朋友圈天天更新:三亚度假、新买的包、健身房打卡,活得比谁都滋润。

小李终于忍不了,上门催讨,杨梅却翻脸不认账:“谁说我要还你钱?那不是你自愿给我的吗?”一句话,把小李气到胸口疼。
这时候问题来了:朋友借钱不还,到底算不算违法?我们普通人能怎么办?
别急,咱们一步步来拆解。
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哪怕没有借条,也照样能打官司。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里明确提到“借”“还”“利息”这些关键词,微信语音、短信、邮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像小李这种情况,支付宝转账+聊天记录里杨梅亲口说“借三万,三个月后还”,已经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别指望“情分”能换回钱。很多人碍于面子,迟迟不肯走法律程序,觉得“闹上法庭伤感情”,可现实是,真正伤感情的从来不是你维权,而是对方赖账还理直气壮,你不追,他就当你软弱;你退一步,他进一步,等你想动真格时,可能对方已经转移财产、注销账号,甚至玩失踪。
第三,对付“老赖”,法律手段比道德谴责管用一万倍。你可以先发一封正式的《催款律师函》,表明立场:我不是在跟你商量,是要你还钱,很多人收到律师函就怂了,因为这意味着事情要“动真格”了,如果还不还,下一步就是起诉,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查银行账户、冻结微信支付宝、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到时候她想坐高铁、住酒店、买机票,统统受限,你说她还能潇洒多久?
去年杭州有个类似案例,王女士借给闺蜜5万元应急,对方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归还,结果三年过去,一分钱没还,王女士起诉,法院审理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对方偿还本金加逾期利息,执行阶段发现,该女子名下有车有房,但故意隐匿收入,最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飞机高铁禁乘,孩子读私立学校也被限制,开庭那天,她哭着求和解——可惜晚了。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越早行动,越能掌握主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可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明确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者纳入“老赖”名单,公开曝光,联合惩戒。
朋友之间借钱,讲的是信任,但不能只靠感情撑着。真正的友情,经得起金钱考验;而那些拿你善良当垫脚石的人,根本不值得你心软。
如果你正面临“杨梅式老赖”,记住这几步:
✅ 第一,收集证据:转账记录、聊天截图、通话录音,全都保存好,别删!
✅ 第二,书面催告:用微信、短信或律师函明确要求还款,留下“催收”痕迹。
✅ 第三,果断起诉:不要怕麻烦,小额诉讼流程简单,成本低,胜诉率高。
✅ 第四,申请执行:赢了官司不等于拿到钱,一定要跟进执行,让“老赖”付出代价。
最后我想说一句掏心窝的话:善良要有锋芒,宽容要有底线。你不是冷血,而是清醒,追回属于自己的钱,不是斤斤计较,而是对自己负责,对规则尊重。
别让“杨梅”们觉得,这个世界好欺负。
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每一个赖账的人知道——
你可以躲一时,但躲不了一世,法律,一直在等你。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好心借了钱给朋友,当初说得信誓旦旦“下个月就还”“绝对不让你为难”,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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