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一、危险驾驶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危险驾驶和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明显区别。
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罪名,指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此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实施了法定的危险驾驶行为,就构成犯罪,通常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含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围更广,性质更严重,其中部分犯罪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才构成既遂,刑罚也更重,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和情节,可处、甚至。
总体而言,危险驾驶罪是具体罪名,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特定,刑罚相对较轻,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多样,危害更大,刑罚更严厉。
二、替顶包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替无证驾驶顶包的行为,处罚根据不同情形而定。
若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据《》规定,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无证驾驶者,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当无证驾驶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构成时,顶包人则涉嫌。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无证驾驶者要承担罪相应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替无证驾驶顶包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还会让自己陷入法律风险。
三、驾驶与不符合的车辆怎么处罚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在法律上按无证驾驶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此类行为将面临多方面处罚。
其一,罚款。通常会处一定数额罚款,一般为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具体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由执法部门判定。
其二,拘留。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是否执行拘留以及拘留时长,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决定。
其三,驾驶证记分。在驾驶证记分方面,一次记9分。驾驶证记分达到一定分值会面临暂扣、降级等后果。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危害极大,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还因驾驶人对所驾车辆操作不熟练,易引发,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请严格按照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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