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以一起用吗
一、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以一起用吗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以一起用。
交强险是由保险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具有基础性保障作用,但赔偿限额相对较低。
第三者责任险则是,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当发生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先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若交强险的额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超出部分就可以由第三者责任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例如,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失50万元,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共计20万元。若交强险全部用完,剩余30万元的损失,若投保了足够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就可由该险种继续赔偿。所以,二者配合使用能更充分地保障被保险人及受害人的权益。
二、交强险70%,和30%责任怎么赔
交强险在处理70%和30%责任赔偿时,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交强险先行赔付
无论责任比例如何,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只要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责任,就按有责任的限额赔偿;无责任时,按无责任的限额赔偿。
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赔偿
-主责方(70%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主责方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若主责方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这70%的赔偿费用先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由主责方自行承担。
-次责方(30%责任):次责方对于超出限额的部分,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同样,若次责方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先由商业三者险赔偿,不足部分由次责方自行承担。
例如,事故造成对方财产损失10万元,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超出的9.8万元,若一方承担70%责任,需赔偿6.86万元;另一方承担30%责任,需赔偿2.94万元。
三、交强险赔2000元下年保费涨吗
交强险理赔2000元后下年保费是否上涨,取决于具体情况。交强险保费浮动与交通事故有责情况相关。
若该次理赔是因为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但未造成人员死亡,一般下一年保费不会上涨。交强险保费浮动规则规定,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若该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下一年交强险保费会上涨,通常会上调30%。另外,如果在多个年度内频繁出现有责任交通事故,即便每次赔偿金额不高,也可能影响下一年保费,导致保费上浮。
所以,仅交强险理赔2000元这一情况,不能直接判定下年保费是否上涨,需结合事故是否造成人员死亡、过去多个年度交通事故情况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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