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朝鲜会成国际老赖?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借出去的钱,对方不是拖着不还,而是压根——不在你的法律管辖范围内?最近网上热议一个话题:有人声称自己曾借过钱给朝鲜方面或与朝方有关的个人/机构,结果到期不还,想追债却发现“人去楼...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人影都找不着?更气人的是,对方明明有房有车,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就是死活不还钱,这种人,我们俗称“老赖”,最近江苏淮安就有这么一起案子,看得人直摇头,也给我们所有人敲了一记警钟。
事情是这样的:淮安的张先生和李女士是多年的老同事,关系一直不错,去年年初,李女士突然找到张先生,说自己孩子要出国留学,急需一笔学费,开口借5万块,承诺半年内连本带息还清,张先生心想,这点忙帮得上,又是熟人,没打借条,直接微信转账就把钱转过去了,可半年过去了,李女士只字不提还钱的事,张先生一催,她就开始各种推脱:“最近手头紧”“孩子那边费用超支了”“再宽限两个月”,这一宽限,就是一年半。

张先生终于忍不了,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整理好,起诉到法院,结果开庭时,李女士竟然当庭否认借款事实,说那笔钱是张先生主动给她的“资助”,不是借款,好在张先生保留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明确提到“借5万”“年底一定还”等关键语句,再加上银行流水,法院最终判决李女士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
但你以为这就完了?判决生效后,李女士依然拒不执行,名下账户被查出有房产、车辆,却故意转移财产,玩起了“失踪”,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面临司法拘留的风险,直到这个时候,李女士才慌了神,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分期还款。
以案说法: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背后藏着几个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第一,熟人之间借钱,碍于情面不写借条;第二,转账不留痕,或者只留模糊的备注;第三,催款方式软弱,缺乏法律意识,导致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
很多人觉得,“都是熟人,写什么借条,太伤感情了。”可现实是,一旦对方心存侥幸,感情就成了他拖延甚至赖账的挡箭牌,法律不管你们多熟,只看证据,张先生之所以能赢,靠的不是“我们认识多年”,而是那一段段清晰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更要警惕的是,有些“老赖”并不是真的没钱,而是“装穷”,他们明明开着豪车、住着大房子,却把资产转移到亲戚名下,以为这样就能逃避执行,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不仅会被撤销转让行为,还可能构成拒执罪,是要坐牢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
电子数据(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需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总结:
借钱这件事,不怕你讲人情,就怕你不懂法律,真正的朋友,不会因为你让他写借条就翻脸;真正想还的人,也不会因为一张纸就寒了心,反倒是那些一听到“写借条”就变脸的人,你得留个心眼。
我给所有人的建议是:
第一,无论金额大小,一定要签书面借条,写清楚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双方身份信息;
第二,转账务必备注“借款”,避免使用现金交付;
第三,保留全部沟通记录,尤其是对方承认借款的语音或文字;
第四,一旦逾期不还,及时发催款函,必要时果断起诉,别拖!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越早行动,证据越完整,胜诉和执行的可能性就越大,别让一次善意的帮忙,变成一场消耗精力、伤害感情的持久战。
情分归情分,规矩归规矩,守住底线,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借钱不还的老赖横行?淮安这起案子给你提个醒!,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人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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