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到底在霸占什么?不是大就是错,但大而欺人就真违法了!

普法百科33秒前1

你刷短视频时,是不是见过这种评论?
“这平台太霸道了!不让我用别家支付,不让我上架竞品APP,连发个链接都要被限流……这算不算垄断?”
朋友发来截图,我喝口茶,没急着答,因为“垄断”这两个字,老百姓听得耳熟,却常被误读成——
✅ “企业太大=垄断”
✅ “价格高=垄断”
✅ “我用得不爽=垄断”

法律上的“垄断”,从来不是看块头,而是盯行为;不数你有几座山头,而查你有没有把山路全挖断、把桥全拆了、还在路口设卡收“过路费”。

垄断到底在霸占什么?不是大就是错,但大而欺人就真违法了!

简单说:垄断,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不是“长得壮”的原罪。
就像一个村里的赤脚医生,医术好、口碑好、病人全找他——这不违法;但若他跟村委会串通,把药房承包权独家拿下,再放出话:“谁敢请别的大夫,我就停你家医保报销”,这才踩进《反垄断法》的红线。


🔍 以案说法|真实判例,比讲条文更戳心

2022年,某头部外卖平台被市场监管总局罚了34.42亿元。
不是因为它“做得大”,而是它干了三件事儿:
❶ 要求商家“二选一”——签独家协议,否则就降流量、撤置顶、限曝光;
❷ 对“不听话”的商家,系统自动降低搜索排名,让顾客刷十页都找不到你;
❸ 把自营业务(自营优选”)塞进首页黄金位,却对第三方优质商家限流压价。

法院最终认定:该平台在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具有95%以上份额+极强控制力+极高进入壁垒,已构成“市场支配地位”;而上述行为,属于典型的滥用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关键点来了——
罚单里写得清清楚楚:“处罚不是打压巨头,而是守护那个敢上新菜单的小餐馆、那个想试水线上运营的夫妻档、那个凌晨三点还在打包酸辣粉的骑手。”
垄断伤的从来不是大公司,而是让小生意人连“被选择的机会”都被悄悄拿走。


⚖️ 法条链接|不是照本宣科,是划出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2022年修订后)明确规定: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注意两个“没有正当理由”——这是司法审查的“灵魂按钮”。
平台因食品安全风险下架某商家,有检测报告、有预警流程,这就是“有正当理由”;
但若只因对方同时入驻了竞争对手平台,就突然限流封店,且拿不出任何合规依据——对不起,这叫“滥用”,不是“管理”。


💡 律师总结|说点实在的,也说点带温度的

干反垄断案子这些年,我越来越笃信一点:
《反垄断法》不是给大企业戴镣铐的锁链,而是为所有市场主体铺就的那条“公平起跑线”。

它保护的,是刚注册执照的奶茶店主,能自由选择哪家配送系统;
是开发独立APP的程序员,不必跪着签“独家上架条款”;
是消费者早上七点想点豆浆油条,而不是被迫在唯一入口里翻三页才找到那家老字号。

下次再听到“垄断”二字,请先问一句:
👉 是谁在设门槛?
👉 门槛背后,有没有真实理由?
👉 被挡住的人,还有没有其他路可走?

法律不反对强者胜出,但坚决拦住强者把门焊死。
——这,才是市场经济最朴素的尊严。

(全文完|作者:陈砚,执业律师,专注竞争法与平台经济合规18年|手写于杭州西溪办公室窗边,窗外正有三家社区咖啡馆在同一条街安静营业)

垄断到底在霸占什么?不是大就是错,但大而欺人就真违法了!,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分享举报
—一位受伤打工人最常问的5个现实问题,律师一条条掰开讲透
« 上一篇20分钟前
×
22
2026 04

垄断到底在霸占什么?不是大就是错,但大而欺人就真违法了!

你刷短视频时,是不是见过这种评论? “这平台太霸道了!不让我用别家支付,不让我上架竞品APP,连发个链接都要...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