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怎么算才不吃亏?保费年年涨,到底谁说了算?
你有没有发现,每年一到续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发来的报价短信总让你心头一紧?明明没出过几次险,怎么保费一年比一年高?朋友同款车,同样的年限,他买保险便宜两千多,你却贵得离谱?今天咱们不绕弯子,就掰开揉碎讲...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改编案例(信息已脱敏):
2022年,李女士借给同事张某4.8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半年内归还,期间张某多次承诺“下个月一定还”,甚至还主动写了张手写欠条,但到期后迟迟未还,李女士催讨无果,最终起诉至法院。

关键点来了——虽然这张欠条是手写的,没有公证,也没有按手印,但法院依然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为什么?因为清晰明确,写明了借款人、金额、借款事由、还款期限,再加上银行转账记录完整,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反观小美的情况,如果当初阿琳只是微信转账,聊天记录里又只有“帮我周转一下哈”这种模糊表述,那维权难度就会大大增加,更别说现在小美已经拉黑对方,想取证都难。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再铁的关系,也抵不过一张白纸黑字的借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也就是说,只要钱实际交付了,哪怕没签正式合同,借贷关系也成立了,而如果你能提供以下证据,胜诉概率极高:
注意!仅凭一句“你借我用用”是不够的,必须能证明这笔钱的性质是“借款”,而不是赠与或共同消费。
作为执业十几年的律师,我见过太多因为“不好意思”而吃了大亏的朋友,所以今天我想掏心窝子说几句:
别让“面子”绑架你的判断
真正尊重你的人,不会因为你要求写借条就翻脸,相反,那些嫌你“太计较”的人,往往早就没打算还。
借钱≠施舍,一定要留痕
转账时备注“借款”,事后补个简单借条,哪怕用微信文字确认一次:“你说借我五万,明年3月还,对吧?”这种聊天记录,在法庭上也是有效证据。
及时止损,别等感情彻底破裂才行动
一旦发现对方开始拖延、失联,立刻启动法律程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不再保护你的债权。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你可以心软,但不能无知;你可以帮忙,但不能被利用。
这世道,不怕真小人,就怕披着“御姐”外衣的老赖,下次再有人拍着胸脯说“我还能骗你不成”,请你微笑着回一句:“我相信你,但我得按规矩来。”
毕竟,规则不是冷漠,而是对彼此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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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气不气?这不是明摆着打脸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以案说法:不是所有“熟人”都值得信任,借条+转账记录才是硬道理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改编案例(信息已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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