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气不气?这不是明摆着打脸吗?
📚以案说法:不是所有“熟人”都值得信任,借条+转账记录才是硬道理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改编案例(信息已脱敏): 2022年,李女士借给同事张某4.8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半年内归还,期间张某多次承诺“下个...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好心借出去几十万,说好一年内还,结果对方电话不接、微信拉黑,几年过去连人影都见不着,更气的是,他住着大房子、开着好车,就是不还钱,你急得睡不着觉,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听说法院把他的房子给“收”了,心里既解气又犯嘀咕:这操作,真的合法吗?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借钱不还的老赖,房子到底是怎么被收走的?法律依据在哪?普通人又能怎么做?
先说结论:是的,只要程序合法,借钱不还的老赖,房子真能被法院依法拍卖抵债!这不是“暴力催收”,也不是“以权压人”,而是国家司法系统为保障债权人权益设计的一套完整执行机制。

很多人误以为“欠债还钱”是道德问题,但其实,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它就变成了强制执行问题,你起诉他,法院判决他还钱,他拒不履行,那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法院就会查他的财产——银行账户、车子、房产、股票……只要是他名下的,都能查到。
重点来了:如果他名下有房子,而且这套房不是唯一住房,或者虽然是唯一住房但明显超出生活必需标准(比如200平的大平层、豪宅),法院照样可以查封、评估、拍卖!
你可能会问:“那他住哪儿去?”
法律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法院在执行时会保留一部分“基本居住保障费用”,比如给他留8到12万元作为租房安置费,确保他不至于流落街头,但这不代表他能赖着不还钱还继续享受高品质生活。
更狠的是,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推行“唯一住房也可执行”的判例,只要你不是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申请执行人提供临时安置方案或承担过渡费用,法院就能依法推进拍卖程序,这不是“赶尽杀绝”,而是对诚信社会底线的捍卫。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特别典型,当事人老张和老李是多年朋友,老李做生意缺钱,老张二话不说借了50万,写了借条,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时间,结果两年过去,老李不仅没还,连面都不露,老张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一查,发现老李名下有一套登记在他个人名下的商品房,位于市中心,140平,市值约380万,虽然这是他名下唯一住房,但地段好、面积大、装修豪华,明显不属于“维持基本生活的最低标准”。
我们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并主动提出愿意承担6万元的临时安置费,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执行条件,依法启动拍卖程序,房子最终以352万成交,扣除税费、安置费和执行费用后,剩余款项全部用于清偿老张的本金和利息,老张拿回了53万多(含利息)。
最讽刺的是,拍卖成交那天,老李才慌了神,跑来哭诉“你们太狠了”,我说了一句:“你借钱的时候,怎么没想到‘狠’字?”
这个案子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不是摆设,它是沉默者的武器,是守信者的盾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
明确规定:即使房屋是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只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仍可执行:
《民法典》第679条:
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只要有转账记录+借条,借贷关系即受法律保护。
这些法条不是冷冰冰的文字,它们是你在绝望时可以抓住的绳索。
很多人在借钱时不签借条,事后又怕打官司伤感情,结果钱没要回来,友情也没了,我想说的是:真正的善良,是有底线的;真正的信任,是建立在规则之上的。
如果你已经遇到了“借钱不还”的老赖,请记住这四步:
房子被收走,不是报复,而是法治社会对失信行为的必然回应,我们不怕老赖嚣张,就怕好人沉默,当你拿起法律武器的那一刻,正义就已经开始回归。
别再问“能不能收他房子”——你要问的是:我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借钱不还成老赖?房子被收走,到底合不合法?,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好心借出去几十万,说好一年内还,结果对方电话不接、微信拉黑,几年过去连人影都见不着,...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