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却扣钱买商业险,这波操作合法吗?

普法百科2秒前1

社保是法定义务,商业险只是“锦上添花”

有些公司会忽悠员工:“社保缴费高、限制多,不如换成商业保险,理赔快、保障更灵活。”听起来挺贴心?但真相是: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商业险仅是自愿补充,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这是铁打的底线,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而公司如果未经员工明确同意,擅自从工资中扣除商业险费用,更是涉嫌双重违规:一方面逃避社保缴纳责任,另一方面变相克扣工资,员工表面好像“多了一份保险”,实则丢了法定保障根基——比如医保断缴期间无法报销医疗费,养老金年限中断影响退休待遇,工伤保险缺失更是职场“裸奔”,商业险再花哨,也替代不了社保的基础防护作用。


📌 以案说法 | 公司“好心”买商业险,反被判补社保+赔偿

2021年,上海某科技公司以“优化福利”为名,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保,改为统一购买团体商业医疗险,并从工资中每人每月扣减300元,员工小李患病后,商业险理赔额远低于医保报销比例,而公司拒绝补偿医疗费差额,小李提起劳动仲裁。

法院最终认定:

  • 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需补缴小李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并支付滞纳金;
  • 擅自扣薪购买商业险的行为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需返还扣款并额外赔偿50%金额;
  • 公司需对小李医疗费中社保可报销部分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裁判要点:企业不得以购买商业保险替代法定社保义务,擅自扣款买商险更构成违法克扣工资。


🔗 法条链接

  1.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的,由社保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除非有法定或约定依据,否则扣薪行为违法。


💡 律师总结:警惕“福利陷阱”,守住权益底线

公司若用商业险替换社保,绝不是“为你省钱”,而是转嫁风险、降低成本的套路,作为员工,记住三点:

  1. 明确拒绝“社保换商险”:签字前务必看清文件,任何放弃社保的协议均属违法无效;
  2. 扣款必须知情同意:工资条上莫名扣款要当即提出异议,保留书面证据;
  3. 第一时间维权:若公司拒缴社保,可向社保中心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提起诉讼。

社保是劳动者的安全网,商业险只能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千万别用法律的底线权益,去换企业口中“更划算的买卖”。


温馨提示:若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携带工资条、劳动合同等材料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公司不交社保却扣钱买商业险,这波操作合法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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