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突然用不了?教你三步激活,别再傻傻跑银行!
早上急着买早餐,掏出银行卡一刷——“交易失败”;发工资当天想查余额,手机银行提示“账户未激活”;甚至连绑定微信、支付宝都显示“该卡暂不可用”,那一刻,心里咯噔一下,是不是卡坏了?被盗用了?还是被银行“...
朋友张口借两万,说周转三个月就还,结果三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失忆,催一次翻一次脸,你心里憋屈得不行,但又犹豫——这事儿闹上法院,真能要回来吗?还是白折腾一场?
今天咱们不讲虚的,就来聊聊这个扎心又现实的问题:老赖借钱不还,起诉到底有没有用?

先说结论:有用,但不是“一键到账”那种有用。起诉不是魔法棒,不能一挥就让钱自动回到你口袋里,但它是一把钥匙,能打开法律救济的大门,让你从“被动挨骂”变成“主动维权”。
很多人怕打官司,觉得费时费力还花钱,其实现在民间借贷案件走简易程序的很多,证据齐全的话,从立案到判决,快则两三个月,关键是——你不告,对方永远可以当没这回事;你一告,他就进了司法系统,逃不掉了。
更重要的是,一旦胜诉,你就拿到了“执行依据”——也就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这时候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他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微信支付宝流水,甚至能冻结工资卡,有些人你以为他没钱,结果一查名下有房有车,只是挂在别人名下?别急,法院还能追查“隐匿财产”,严重的还能追究拒执罪。
上了执行名单的人,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坐不了高铁、飞机,贷不了款,孩子读私立学校都可能受限,很多人宁愿还钱也不愿丢这个人。起诉不仅是追钱,更是施压。
也得说实话:如果对方真是“净身出户”、无房无车无收入,那执行确实难,但这不代表起诉没意义,法院会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等以后发现他有财产了,随时可以恢复执行。换句话说,你的债权不会过期,法律一直给你“存着”。
我去年代理一个案子,当事人老李借给亲戚5万元,对方写了借条,约定一年还清,结果到期后各种推脱,最后干脆玩失踪,老李一开始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忍了两年,后来实在扛不住,来找我。
我们迅速整理证据:借条原件、转账记录、催款微信截图,材料很扎实,两个月内完成立案、开庭、判决,全额支持本金加利息,申请执行后,法院查到对方在外地有一套小产权房正在拆迁,立刻冻结了补偿款,老李拿回全部本息,还多了一笔迟延履行金。
最讽刺的是,对方事后还打电话来说:“早知道你会认真,当初就还了。”
你看,有时候不是他还不起,而是他知道你不会动真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可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等。
这些法条不是摆设,是你维权的“法律武器库”。
回到最初的问题:老赖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
我的答案是:不仅有用,而且必要。
它不一定马上让你拿回钱,但它能让你从“情绪受害者”转变为“法律行动者”,它把口头承诺变成司法确认,把人情债变成法律责任,哪怕一时执行不了,你也锁定了债权时效,保留了未来追偿的主动权。
记住一句话:你不主张权利,法律也无法保护你。
面对老赖,沉默是最昂贵的成本,而起诉,是你对自己钱包最硬气的一次守护。
别再问“有没有用”,该出手时就出手。
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合法。
朋友张口借两万,说周转三个月就还,结果三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失忆,催一次翻一次脸,你心里憋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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