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社保从工资里扣,这操作真的合法吗?
咱们今天来聊聊一个很多打工人都遇到过的问题——公司从你工资里扣一笔钱,说是“代缴社保”,但最后你发现社保根本没给你交,或者公司直接说“要不你自己放弃社保,公司把扣的钱补给你”?听起来好像挺“人性化”,但这里头的法律风险可不小。
其实啊,社保不是你想不交就能不交的,根据咱们国家的《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是强制性的,不是“可选项”,也就是说,哪怕你和公司“白纸黑字”签了协议自愿放弃社保,这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有些公司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会跟员工说:“你看,社保扣你一笔、公司还要贴一笔,不如公司直接把公司该交的那部分补一点给你,你自己去处理吧!”听起来好像你到手的钱还多了?但其实这是坑,一旦你不交社保,医疗报销、生育津贴、工伤待遇、养老金全都没了着落,更严重的是,如果被查出来,公司要补缴还要交滞纳金,而你自己也要跟着一起承担责任。
⚖️ 以案说法:小王的社保“自愿放弃协议”白签了
小王入职某科技公司时,HR跟他说:“公司按最低基数帮你交社保,但如果你‘自愿放弃’,公司每月多发800块补贴。”小王一想,到手钱多了,就签了协议,结果半年后他生病住院,医药费好几万,却因为没有医保全部自费,他去找公司,公司说:“我们可是有协议的哦!”
后来小王去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协议无效,公司必须为他补缴社保,并赔偿他医疗费的损失,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说:“依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自愿放弃而免除。”
你看,哪怕签了字,法律也不认可这种“私了”方式,放弃社保看似“双赢”,其实是对劳动者未来权益的彻底放弃。
📘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该约定无效。
这些法条都说明一件事:交社保不是“商量着来”,是法律定的硬性要求,企业和员工都没有选择权。
✅ 律师总结几句真心话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员工问:“公司这样扣钱不交社保是不是违法?”答案是明确的:是的,违法,不仅违法,还严重损害你的长期利益。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情况,记住三步:
1️⃣明确拒绝:不要签任何放弃社保的声明;
2️⃣保留证据:工资条、聊天记录、协议文件等都要存好;
3️⃣依法维权:向社保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社保是你医疗、养老、失业等的“安全垫”,别为了一点眼前利益就把垫子抽掉,公司不交社保,短期看是帮你“多拿钱”,长期看是在把你的风险全部推回给你自己。
法律保护的是每个人的长远利益,而不是一时的“划算”,你有权利拒绝这种“坑”,也有能力拿回你该有的保障。
公司说社保从工资里扣,这操作真的合法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