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交了几年突然不交了,我的权益怎么办?
老张在一家制造业公司干了六年,社保原本一直正常缴纳,但最近两年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悄悄停缴了社保,直到他最近去医院看病,才发现医保卡用不了——一查才知道,公司已经欠缴社保长达二十三个月。
老张顿时慌了:“我这几年岂不是白交了?退休金、看病报销会不会受影响?”
老张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公司,可能在经营波动时擅自停缴社保,但这并不代表员工就只能被动接受。社保缴纳是企业对职工的法定义务,不是“可交可不交”的福利,一旦中断,不仅影响医疗保险实时报销,还可能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影响退休待遇。
那作为员工,该怎么应对?
不要急着撕破脸,可以先通过内部沟通了解停缴原因,要求公司给出补缴方案,如果公司敷衍或拒绝,则应果断采取法律行动——向当地社保征收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些部门有权责令企业补缴,甚至处以罚款。
更重要的是,员工需提前保存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可通过12333热线或支付宝查询),这些都是在维权时必需的材料。
以案说法
2021年,苏州某科技公司因资金问题停缴了15名员工社保,一名工程师离职后提起仲裁,公司辩称“经营困难、无力承担”,但仲裁委认为:企业经营风险不能转嫁给劳动者,最终判决公司不仅需补缴社保,还须支付滞纳金和经济补偿金。
这个案子说明,法律并不接受企业以“困难”为由逃避社保责任,哪怕公司未来破产,社保债权也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
法条链接
-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社保是劳动者的“安全垫”,企业停缴社保本质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问题,记住三点:
一是莫慌张,法律始终站在劳动者一边;
二是留证据,工资条、合同、社保记录一样都不能少;
三是敢行动,沟通无效就果断投诉或仲裁。
沉默和等待只会让问题恶化——权利从来都是争取来的,而不是等来的。
你的社保,不仅是企业的责任,更是你未来生活的保障。宁可提前较真,不可晚年后悔。
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撰写,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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