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后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
一、房屋卖后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 1.一般情况:通常而言,房屋买卖后虽未过户,但有合法有效的,且买方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归买方。因为房屋交付后,买方承担了房屋的风险与收益,符合公平原则...
买卖房屋后未过户,供热费一般由实际使用人承担,但最终承担主体需依据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判断。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供热费的承担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从常理来讲,供热服务是供房屋实际居住使用人享受的,所以通常情况下,谁实际使用房屋就应由谁来承担供热费。例如,房屋已经交付给买方,买方实际入住使用,即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供热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是合理的。
合同约定在这个问题上起着关键作用。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供热费的承担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同中明确规定在过户前供热费由卖方承担,即便房屋已实际交付给买方使用,卖方仍需负责支付这期间的供热费。
在实际操作中,供热公司一般是依据房屋的产权登记信息来确定缴费主体。若未办理过户,产权仍登记在卖方名下,供热公司可能会向卖方催收供热费。卖方在支付供热费后,可依据与买方的合同约定向买方进行追偿。
还需考虑房屋交付的时间节点。如果在供热期开始前房屋就已交付给买方,买方理应承担后续的供热费;若在供热期中途交付,可能需要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来划分双方承担的费用比例。
买卖房屋后未过户供热费的承担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合同约定以及供热公司的相关规定等来综合判断和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二条
热力企业(单位)与用户之间应当签订供用热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用热合同格式与内容由建设部另行制定。
法律解析: 买卖房屋后未过户,供热费一般由实际使用人承担,但最终承担主体需依据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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