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压缩性骨折停工留薪多久

普法百科4小时前1
法律解析:

腰椎压缩性骨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不过具体时长需结合骨折的严重程度、治疗恢复情况等因素确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对于腰椎压缩性骨折,这是一种常见的工伤情形,其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有着相应的标准和考量因素。

在实际中,轻微的腰椎压缩性骨折,如果经过治疗后恢复较快,可能停工留薪期在几个月左右。例如,骨折程度较轻,未对神经等造成损伤,经过保守治疗,如卧床休息、佩戴支具等,患者在3 6个月内基本恢复正常工作能力,那么停工留薪期可能就设定为3 6个月。

如果腰椎压缩性骨折比较严重,出现明显的椎体高度丢失、压迫神经等情况,可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后恢复时间较长,不仅术后需要一段时间的住院康复,出院后还需要长期的休养和康复训练。这种情况下,停工留薪期可能就会接近12个月甚至更长。

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当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初步确定。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停工留薪期需要延长,应在期满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

腰椎压缩性骨折停工留薪期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合理确定,以保障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用人单位的合理利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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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压缩性骨折停工留薪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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