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怎么写?银行不认、单位不盖章,怎么办?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想办贷款、申请信用卡、租房甚至给孩子办入学,对方二话不说甩过来一句:“请提供一份收入证明”,你一听懵了:这玩意儿到底该怎么写?格式是啥?要不要盖章?工资写少了怕被瞧不起,写多...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盖章,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者可以自己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用人单位不盖章配合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即使用人单位不盖章,只要劳动者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然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再凭借仲裁裁决书等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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