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法院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离婚的条件有五种,可以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四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赔偿条件有什么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三、起诉离婚委托律师本人不到庭可以吗
起诉离婚委托律师本人一般不可以不到庭,具体如下:
1.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2.能表达意志的完全行为能力的离婚当事人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公平法务提醒您,不能表达意志的无行为能力的离婚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3.能表达意志的完全行为能力的离婚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但是必须向法院提交关于离婚内容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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