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普法百科18小时前3

  一、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依据民法典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二、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公平法务提醒您,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

  5.宣判同意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夫妻房产减名字怎么处理

  夫妻房产减名字的处理如下:

  1.房屋产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减名字;

  2.房屋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是否属实,是否合法合规;

  3.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进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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