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后对外债务怎么处理的

普法百科2秒前1
法律解析:

公司清算后,对于对外债务,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处理。若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按顺序依次支付;若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需进入破产程序,按比例清偿债务。

公司清算通常分为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在普通清算中,公司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后,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然后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来处理对外债务。

法定的清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支付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合理开支,如人员报酬、办公费用等;第二顺序是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第三顺序是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清偿公司的其他债务。

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就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清算中,同样有明确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各个债权人将按照其债权占该顺序总债权的比例来获得相应的清偿金额。经过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的主体资格将被注销,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也将不再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来源:https://www.falvce.com
分享举报
拖欠农民工资算违法吗
« 上一篇3秒前
×
24
2025 11

公司清算后对外债务怎么处理的

法律解析: 公司清算后,对于对外债务,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处理。若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按顺...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