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起诉讼离婚(离婚怎么提起法律诉讼)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如何才能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
提起法律诉讼离婚需先确定管辖法院,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准备诉讼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证、子女出生证明(如有子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目的是尝试化解夫妻间的矛盾,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原告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被告可以进行答辩和反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而被告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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