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交协议书,你以为的省钱妙招其实是法律陷阱?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在职场上挺常见但又容易被忽略的话题——社保不交协议书,你可能听说过,有些公司为了“省事”或“省钱”,会跟员工签这么一份协议,约定不缴纳社保,换成直接发点现金补贴,...
相亲遇上“白富美”,借出10万后发现她是女老赖?借钱前你该知道的5个致命细节!你有没有想过,一次看似普通的相亲,最后可能变成一场“民事追债”的持久战? 前几天,我朋友阿杰(化名)跟我吐槽:他通过婚恋平台认识了一位姑娘,长得漂亮、谈吐得体,自称在金融公司做高管,开宝马、住高档小区,朋友圈晒的全是下午茶、米其林和海外旅行,两人聊了半个月,感情升温,姑娘突然说公司资金周转紧张,想借3万应急,承诺一个月后连本带息还5万,“就当是投资我们未来”。 阿杰心动了——既显得大方,又能拉近关系,结果一咬牙,分两次转了10万过去,可钱一到账,对方态度骤变,先是推脱见面,后来直接拉黑,阿杰慌了,去查才发现:这姑娘名下不仅负债累累,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 这不是段子,这是真事,更可怕的是,这种“情感+借贷”的骗局,在相亲圈里正悄悄蔓延。
很多人觉得,熟人之间借钱,打不打借条无所谓,反正“大家都是成年人”,可现实是,越是熟人,越容易掉进“情面陷阱”。

像阿杰这种情况,表面看是恋爱纠纷,实则是典型的民间借贷法律问题,但因为发生在相亲初期,缺乏明确证据链,维权难度陡增。
关键问题来了:
别急,咱们一个一个拆解。
去年浙江有个类似判例:男子小王通过相亲认识女子李某,交往期间陆续转账8万元,备注“宝贝加油”“给你买包”,后来发现李某早已婚并有多笔网贷逾期,小王起诉要求返还借款。
一审法院认为:转账未注明“借款”,且附带亲密用语,属于赠与,驳回诉求。
但二审逆转!法院调取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曾多次承诺“这笔先借我,年底分红给你”,结合银行流水,最终认定为借贷关系,判决全额返还。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
👉 情感关系中的金钱往来,不一定是赠与;
👉 关键看有没有“借贷合意”的证据;
👉 一句话、一条语音,可能就是翻盘的关键。
别以为“我们正在谈恋爱”就不能要钱——只要能证明是借,法律一定撑腰。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只要有借款意图,哪怕没签合同,也成立借贷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对其主张提供证据。
→ 换句话说:你转账了,对方得自证这钱不是借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谁主张,谁举证,你想追回钱,就得拿出聊天记录、录音、转账凭证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
被列入“老赖”名单的人,不得高消费、限制出行、影响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 查对方是否老赖,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一搜便知。
作为执业十年的律师,我见过太多因“感情冲动”酿成的财务悲剧,真心奉劝各位:
✅ 相亲时,涉及金钱务必冷静三秒;
✅ 借钱前,先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执行信息公开网”查对方底细;
✅ 转账时备注“借款”,保留所有聊天记录;
✅ 金额超过5000元,建议写借条,哪怕电子版也行;
✅ 别被“未来的承诺”冲昏头脑——真正靠谱的人,不会靠借钱维系关系。
真正的感情,是彼此成就,而不是单方面索取;
健康的亲密关系,从不需要你“押上全部身家”去证明真心。
下次相亲,不妨先问问自己:
如果这人明天消失,我这笔钱还能不能回来?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别借。
感情可以试错,但钱包,经不起一次“信任暴雷”。
愿你在奔赴幸福的路上,既能遇见对的人,也能守住自己的底线。
你以为是爱情,其实是债务陷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相亲遇上“白富美”,借出10万后发现她是女老赖?借钱前你该知道的5个致命细节! 你有没有想过,一次看似普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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