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应对?
一、离婚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应对?
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的应对是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对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财产侵占一方财产的,可以对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公平法务提醒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