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本人姓名郭*,家住金堂县赵家镇,由于姓名分不清性别,在工作上生活上都造成很大困扰,出来工作以后使用的姓名也不是用的郭春,所以去金堂县办证中心改名去了很多次,办证中心都说成年人不给改不予受理。 但是有一次去办证中心另外一位年满18周岁的就给改了,我问办证中心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别人是学生,工作人员处理问题不知道是依据什么原则,民法典颁布以后地方不执行,几年下来去过很多次办证中心,给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求助领到希望帮助解决。 对此,6月22日,金堂县委办公室回复:根据成都市户籍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前置条件及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1)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2)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3)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7)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户口迁入我市大中专院学生集体户的,不得申请变更姓名。2022年6月21日,公安户籍民警与您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告知,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理解并支持政府工作。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