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法律解析: 贷款担保人若想取消担保,一般需取得债权人同意,或者在特定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贷款担保人想要取消担保,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担保是一种法律责任和义务的承诺,一旦作出...
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若担保人拒绝承担责任,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债权人需要先对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并且在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后仍不能实现债权时,才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在法定情形下,先诉抗辩权才会丧失。例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情况。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一旦债务人逾期不还款,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其主张权利。
当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担保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讼,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判决后,若担保人仍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担保人财产等措施。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担保合同本身存在无效的情形,担保人可能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但可能需要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解析: 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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