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应起诉什么人
一、与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应起诉什么人
与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起诉对象需依具体情况确定。
若事故因公交车司机过错导致,且司机在执行公交公司工作任务,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此时应起诉公交车所属的公交公司。因为公交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公交公司承担。
若事故是由公交车司机个人非职务行为导致,比如司机私自驾驶公交车办私事时发生事故,则应起诉公交车司机本人。
若事故涉及第三方责任,如其他车辆违规导致公交车与之碰撞进而引发与己方的事故,第三方也可能成为共同被告。在这种情况下,可将第三方与公交公司或司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起诉前要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财产损失凭证等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来说,右侧超车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实施条例》,机动车超车时应从左侧超越。若因右侧超车导致事故,右侧超车方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若右侧超车过程中,被超车辆突然变道、转弯且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影响了右侧超车车辆的正常行驶,此时被超车辆也需承担一定责任。交警会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
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需考虑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等。这些行为会加重违法方的责任。
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通过勘查现场、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交警会依据相关和事实情况,出具书,明确双方责任比例。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三、有人伤的期限一般多久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因处理阶段不同而有差异。
在交警部门认定责任方面,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赔偿调解,当事人申请损害赔偿调解的,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组织调解。
至于赔偿争议的,如果走简易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批准可以延长。
不过,实际处理期限会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事故复杂程度、检验鉴定时长、当事人配合程度等。所以,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没有绝对固定的时长,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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