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怎么算?逾期一天就罚钱?这些坑你可能天天踩
滞纳金不是你想的那样,它其实分好几种 首先得搞明白一个概念:“滞纳金”这个词,在法律和实务中,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场景下,它的性质和计算方式完全不同。 行政类滞纳金:像你没按时缴税、交通罚款...
咱们平时谁没个手头紧的时候?信用卡刷了,账单日到了,结果一看余额不够,心想:“先拖两天吧,晚点还应该问题不大。”——可你知道吗?这一“拖”,可能不只是利息那么简单,还有个叫“滞纳金”的东西,悄悄在账单上冒头,等你反应过来,已经多掏了好几百。
别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你捋清楚:滞纳金到底怎么算?它合法吗?能不能减免?遇到不合理收费怎么办?咱们一个一个来拆解。
首先得搞明白概念,很多人一听“滞纳金”,就觉得是“迟交罚款”,但其实,在法律和实务中,这两个词有区别。
重点来了:从2017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取消“信用卡滞纳金”这一项收费!
也就是说,你现在看到信用卡账单上的“滞纳金”,其实是银行换了个马甲,叫“违约金”。
所以严格来说,现在的信用卡逾期不再收“滞纳金”,而是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虽然名字变了,但本质还是因为你没按时还款,银行要收点“教训费”。
根据各大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违约金一般是这样计算的: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 × 5%,按月计收,通常设有最低收取标准(比如5元或10元起)。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小李这个月信用卡账单是1万元,最低还款额是1000元,他只还了600元,剩下400块没还。
那么下个月,银行就会对这400元未还部分收取违约金:
400元 × 5% =20元
这笔钱会直接计入下一期账单,而且不享受免息期,还会继续产生利息!
更狠的是:如果你连续几个月都只还一部分,每个月都要收一次违约金,相当于“滚雪球”式地被收割。
很多人只盯着违约金看,却忽略了更大的成本——循环利息。
信用卡的利息通常是日息万分之五(年化约18.25%),从消费入账那天就开始算,直到你还清为止。
比如你刷了1万块,过了20天才还,哪怕最后全还了,也要付:
10,000 × 0.05% × 20 =100元利息
要是你一直没还清,利息+违约金双管齐下,几个月下来可能比本金还吓人。
答案是:可以试试,但要有理有据。
如果你是因为突发疾病、失业、家庭变故等客观原因导致短期无力还款,完全可以主动联系银行客服,说明情况,申请:
很多银行都有“容时容差”服务,比如宽限期3天,差几块钱没还够也不算逾期,但这不是全国统一政策,要看具体银行规定。
关键在于:不要躲着银行,越早沟通越好。
我见过太多客户,一开始不敢接电话,催收一上门就慌神,结果被第三方机构吓唬几句,稀里糊涂签了不合理协议,其实只要你态度诚恳,拿出证据,银行往往愿意协商。
张先生因为疫情失业,信用卡逾期3个月,累计欠款1.8万,其中本金1.2万,利息和所谓“滞纳金”加起来近6000元,他收到催收短信写着“滞纳金已累计XXX元”,以为这是法定必须交的,吓得赶紧借钱还了。
后来他咨询律师才发现:第一,银行早已停收“滞纳金”;第二,这部分高额费用其实是复利+违约金叠加的结果;第三,银行从未明确告知费率计算方式。
在律师协助下,张先生向银保监会投诉,要求核查收费明细,最终银行退还了部分不合理收费,并为他制定了两年免息分期还款方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不是账单上写的每一笔钱,你都必须乖乖认,你要学会问一句:“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改为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发卡银行不得对收取的违约金收取利息,应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滥用格式条款。
说到底,信用卡是工具,用得好是便利,用不好就成了负担,别等到账单炸了才后悔,平时多了解规则,关键时刻才能守住钱包。
记住一句话: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你的每一分钱,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滞纳金怎么算?一不小心多交几百冤枉钱?这些坑你得提前知道!,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平时谁没个手头紧的时候?信用卡刷了,账单日到了,结果一看余额不够,心想:“先拖两天吧,晚点还应该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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