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只交医保不交社保,真的能省钱又安心吗?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一名在福州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我想和大家聊聊一个挺常见但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在福州,有些人为了“省钱”或“图方便”,选择只缴纳医疗保险(医保),而忽略社会保险(社保)的其他部分,这...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一名在深圳执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挺常见却又容易被忽略的话题:在深圳,有些人为了省点钱或者图省事,只交医疗保险,却把其他社保(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给忽略了,乍一听,这好像是个聪明的“省钱妙招”,但背后藏着不少法律风险和现实隐患,作为一个经常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我见过太多人因为这种小聪明吃大亏,我就用口语化的方式,跟大家掰扯掰扯这事儿,希望能帮大家避开那些坑。
先说说为什么有人会这么干,深圳作为一座快节奏的城市,很多打工族或者小企业主觉得,社保费用高,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感觉短期内用不上,不如只交医保,起码生病了有保障,一些自由职业者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可能误以为医保是“必需品”,其他社保可以忽略,但事实上,社会保险是一个整体,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义务缴纳全部险种,在深圳,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项是捆绑在一起的,如果你只交医保,不交其他,就等于在法律的边缘试探——轻则被罚款,重则影响你的长远权益,比如退休金、失业补助,甚至医疗报销的连续性。
举个例子,医保虽然能覆盖一部分医疗费用,但它不是独立的“保险套餐”,社保体系的设计是为了全面保障我们的生活,从生病到养老,再到失业和工伤,每个环节都环环相扣,如果你只交医保,其他险种断缴,可能会导致医保账户异常,比如报销比例降低,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医保待遇被暂停,更严重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故意只给员工交医保,不交其他社保,这就涉嫌违法,劳动监察部门一查一个准,到时候企业得补缴欠款加罚款,员工也可能因为权益受损而维权困难,所以说,只交医保不交社保,表面上省了钱,实际上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记得去年我处理过一个案子,挺典型的,深圳一家小科技公司的老板张总,为了控制成本,只给员工交了医疗保险,其他社保一概不交,员工小李一开始觉得没啥,反正年轻用不上养老险,结果,小李工作两年后,公司因经营不善裁员,小李失业了,他去申请失业保险金时,才发现公司根本没给他交失业险,导致他拿不到一分钱补助,更糟的是,小李后来生了一场大病,医保报销时也出了问题,因为他的社保记录不全,医保部门要求他先补缴其他险种欠款,才能正常报销,小李把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公司补缴所有社保费用,并支付赔偿金,张总不仅赔了钱,公司信誉也受损,差点关门大吉。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社保不是可选的“菜单”,而是法定的“套餐”,只交医保,就像买车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平时没事,一出事就抓瞎,在法律上,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足额缴纳全部社保,否则就得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
说到法律依据,咱们得拎出几条关键条文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社保登记是强制的,不能挑三拣四,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这里强调的是“足额”,也就是五项险种都得交齐,如果只交医保,就属于未足额缴纳,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第八十六条,责令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在深圳,本地政策如《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条进一步细化了这些要求,强调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任何选择性缴纳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违法,简单说,法律不是儿戏,它设计社保体系就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和个人长远利益,咱们不能因为短期便利就去钻空子。
朋友们,社保这事儿真不能马虎,在深圳这样的大城市,生活成本高,压力大,但越是如此,越要守住法律底线,只交医保不交社保,看似聪明,实则风险重重——它可能让你在关键时刻失去保障,甚至惹上官司,作为律师,我建议大家:如果你是职工,一定要核对公司的社保缴纳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维权;如果你是企业主,务必依法为员工缴纳全项社保,这不仅是责任,更是长远发展的基石,社保是咱们生活的“安全网”,缺一不可,如果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律师,别让小事酿成大祸,生活不易,咱们一起用法律护航,走得更稳当!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大家,如果有更多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咱们下期再见!
深圳打工人注意,只交医保不交社保,真的能省钱又安心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一名在深圳执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挺常见却又容易被忽略的话题:在深圳,有些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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