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产权到期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律师详解后续处理方案
原创文章内容: “70年产权”一直是买房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很多人心里犯嘀咕:花几百万买的房子,产权到期后会不会被收回?土地会不会被国家无偿收回?房子还能继续住吗?我们就从法律和实践角度,彻底讲清楚...
买房是人生大事,但很多人心里总有个疙瘩:“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我的吗?”毕竟一套房子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万一产权到期后没了,岂不是血本无归?
别慌!我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早就给出了答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也就是说,只要房子还在,土地使用权就不会凭空消失。
续期要不要交钱?交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参考现有案例和各地政策。
关键点: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不会被收回,但可能需要补缴少量费用。
2016年,温州一批住宅因历史原因只有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被要求按房价1/3补缴续期费用,引发轩然大波。
最终解决方案:
律师解读:
这个案例说明,产权到期后政府会灵活处理,不会让老百姓“住不起”,未来70年产权到期,大概率也是类似模式——低成本续期,确保居住稳定。
《民法典》第359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建议:
房子是你的根,法律是你的盾。只要依法而行,就能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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