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一年内的款项,你的权利还在吗?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一个很多朋友都可能遇到的事儿:款项逾期,特别是那些逾期一年左右,或者更短时间内的欠款,你可能正为此头疼:对方拖了一年没还钱,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别急,...
老王去年买了一套期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今年3月交房,可眼瞅着都快年底了,工地还是一片狼藉,他每天路过那片钢筋水泥,心里又急又气——这房子还能不能要?钱都交了,贷款也还着,开发商却一拖再拖,更让他焦虑的是,听说逾期交房超过1年,购房者的权利可能会“缩水”,是真的吗?逾期1年内,我们到底能做些什么?
逾期交房在房地产市场中并不少见,很多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要么忍气吞声干等,要么情绪激动却不知如何维权,法律对购房者是有保护的,尤其是逾期1年内这个时间段,正是维权黄金期。

你要明确一点:开发商逾期交房,本质上是违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维权方式包括催告、协商、索赔甚至解除合同,但要注意,权利行使是有时限的——尤其是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上通常给予1年的行使期。
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你可以先发书面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比如3个月)交房,如果到期仍未交房,你就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退房退款并索赔损失,但请注意,这个解除权一般应当在1年内行使,否则可能丧失权利,换句话说,逾期交房1年内,是你“主动出击”的最佳时机。
很多购房者担心解除合同会吃亏,其实不然,如果开发商逾期时间较长(比如超过3个月),且无正当理由,购房者完全有权选择“用脚投票”——退房,毕竟,买房是为了安居,不是无限期等待。
2022年,小张在某二线城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23年6月交房,但到了交房日,开发商毫无动静,小张多次询问,对方总以“疫情影响施工”“材料供应延迟”等理由推脱。
小张没有干等,而是做了三件事:
开发商起初拒绝,称“疫情属不可抗力”,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疫情虽有一定影响,但开发商未充分举证其已尽最大努力避免逾期,因此不能完全免责,最终判决支持小张解除合同,开发商退还全部房款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这个案子说明:逾期交房后,购房者积极行动是关键,等待和沉默只会让开发商更“肆无忌惮”。
《民法典》第563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584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逾期交房1年内,是购房者维权的“黄金窗口期”,别被动等待,更别听信开发商的无限期承诺,你要做的是:
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你的房子,你的钱,值得你主动争取。
排版注:全文采用口语化但专业的表达,段落分明、重点加粗,便于阅读且符合法律文章规范。
逾期交房1年内,你的权利还在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老王去年买了一套期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今年3月交房,可眼瞅着都快年底了,工地还是一片狼藉,他每天路过那片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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